根据通关总局2018年第180号公告,我部改变了出入境货单水运、航空运输、道路货物货单电子报纸的形式,主要是《原始货单》、《预配货单》、《装载货单》、《到达报告》、《货物报告》、《货物报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出入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工作无纸化申报电子信息XML Sc
2.中国海关出入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工作无纸化申报电子报纸格式制定指南。doc
3.中国海关出入境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变更工作无纸化申报电子信息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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