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永宇)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简化审查过程,提高采购效率,哈尔滨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号令(下载彩债[2017]375号) (以下简称33366号令)
第一阶段申请
首先,买方必须提交购买申请。《通知》再次明确了进口商品的概念。对于满足条件的进口商品,买方应填写《通知》,并详细说明产品名称、购买量、预算金额和申请理由。买方在国家明确规定进口产品限制的情况下,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通知》。
第二阶段专家论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明确论证专家由5名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法律专家。买方代表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不能参与该进口商品的购买审查工作。
论证专家由业界主管部门集中论证,论证内容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法律专家决定提议的购买产品是否属于进口限制或其他进口产品。判断此次进口商品专家的论证情况、论证意见是否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相关规定。其次,技术专家论证采购人申请理由的合理性、必要性,明确国内是否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行业实际业务需求的情况下,专家们将对产品的具体技术指标、功能要求等进行逐项论证,并建议是否购买进口产品。
第三阶段资料提交
《通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每年3月10日前向市财政部提交进口产品采购一揽子计划。随《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附上的《通知》、《通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通过论证的进口产品清单和专家组成员名单都必须同时提交。
另外,哈尔滨市财政部实行目录管理,政府购买进口商品申请资料后,将按类别集中公布进口商品购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