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的范围,促进社会数据创新应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激发大数据创新应用活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报告评选工作。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室在山东辖区内,是具备数据开放相关领域研究能力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方向
数据开放应用创新、数据开放技术创新、数据开放流通创新、数据开放其他领域创新。
(三)申报条件
(1)拥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2)在该行业领域具有优势或主导地位,在制定行业数据应用标准规范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三)具有强大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可以使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制定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4)负责数据开发利用相关研究项目,有相关研究的获奖成果或发明专利,极大地创造了经济社会效益,为产业领域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d)申报程序
凡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单位(高校应以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名义申报),可根据申报要求仔细填写《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发送至日照市大数据开发局公务邮箱rzsjyy@rz。日照市大数据开发局汇总审查后推荐给省大数据局。联系电话:8786206,联系方式:邓丽。
(e)审查评价
省数据局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审查或信函审查方式,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审查,审查通过的实验室名单正式对外公布,统一的卡,有效期为3年。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山东数据开放创新应用研究室(第二批)申报指南,
山东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书
(日照市大数据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