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络新闻(记者彭硕实习、德政李振伟)8月15日,记者从昆明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获悉,目前已申报昆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有3115家,还有许多用人单位,包括尚未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卫生保健部门将全面调查全市用人单位,进行专门监督检查,保护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昆明市卫健委职业卫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务由原安监部调整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义务和职业病预防法规做好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做好一线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及时申报职业病危险因素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前昆明职业病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是全市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泛,职业病危害因素多。职业危险因素广泛存在于市矿山、化工、冶金、建筑、建材、石油、电力、医药、有色等行业,职业病危害数量多,职业危害严重。据资料显示,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3115家,目前全市还有很多用人单位,包括尚未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监督职能转移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卫生健康部将全面彻底调查全市用人单位,进行特别监督检查,坚决预防职业病危害,增进广大劳动者的健康福利。
下一阶段,昆明将致力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不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查、评价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查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人防护措施的,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文件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