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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展示维度】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开始

时间:2023-02-23 17:11: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新闻最近江西省互联网协会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大宣言通知

相关互联网企业:

近年来,江西省顺应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新形式、新模式、新技术不断涌现,优秀的互联网企业不断涌现。为了加强对新形势下江西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研究,树立了全省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标杆,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江西省互联网协会已连续两年组织了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评价工作,并在江西省互联网大会上发表了权威公告,现就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此次业务继承了“公开、透明、公正”的业务规范,由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或政策另行规定除外)

(二)收入主要通过互联网事业实现,2020年互联网事业收入应在1000万韩元以上。

(3)主要收入来源或运营总部位于江西省。

(4) 2020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依法经营的企业。

二、需要提供的信息

2021年申报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企业,需提供承诺书、申报书、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申报最具创新性、增长势头的企业,只需提交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资料。您不必再填写其他表格了。申报资料见附件一。

如果举报信息中发现有虚假内容,今年和未来两年举报企业将取消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的举报资格,并予以公示。

三、保密承诺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在此次工作中郑重承诺,将严格控制原始数据的知识范围,使数据仅可用于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的评估和报告编写工作。除了清单和报告发表必须公开的相关数据外,所有数据都将严格保密。

四、申报方法和截止时间

请按照以下步骤申报。

(1)江西互联网协会网站下载《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表》的doc格式版本;

(2)填写申报单(附件3),填写表格时请按照《填报说明》(附件4)的要求填写。

(三)打印填写好的承诺书(附件二),请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公司盖章、报关单、附件页、打印各种证明和说明材料,并在机位上盖章。

(4)将完成的申报单(doc格式)、承诺书、申报单、申报单附件页、各种证明文件和说明资料等文件盖章版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联系人(邮件标题为“XXX企业申报2021江西省互联网20强”格式)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五、评价和公布

(1)此次评估将评估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综合竞争力前20名。

(二)从互联网行业5家最具创新性的企业,主要是专利、版权、创新模式等层面进行评价。

(三)互联网产业拥有最多的增长企业,主要从收入、利润、用户、金融和业务开发等层面进行评价。

(4)评价结果预计将在2021年(第七届)江西省互联网大会上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江西省互联网行业良好形象的构建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参与。江西省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广大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努力。感谢各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协助!

联系人:段落阴影

电话:19979036675 0791-83722862

邮箱:19979036675@189.cn

江西互联网协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2021江西省互联网企业前20强申报资料及要求

1、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大申报承诺书(附件2)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并存)。

二、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大申报单(附件3),填写电子申报单打印,在主页和机位上盖章(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并存)。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可复制内容的DOC版本和扫描的PDF版本,两种格式的文档内容必须完全匹配。报告信息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企业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企业财务状况(财务数据应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第三部分是企业业务状况,第四部分是公司治理结构和融资状况。请按照《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4)指标说明仔细填写。

三、公司增值通信业务许可(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共存)。

4.如果申报主体与持有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公司名称不同,请提交能够证明两家公司关系的证明或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并存)。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可以在没有增值通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开展互联网业务。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提供法律和法规政策依据,并加盖官方印章(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共存)。

五、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共存)。如果无法提供审计报告,请提供所得税纳税申报单并盖章(扫描以PDF格式文件共存)。

六、审计报告和申报单等

填报数据有差异,请提供说明材料,说明差异原因及计算方式,加盖公章(扫描并存为PDF格式文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及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并存为PDF格式文件)。

附件2:

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承诺书

本企业承诺填报的所有申报信息均为真实可靠的信息,财务信息均依据根据适用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填报,用户数等数据根据科学的方法估算得到;企业诚信守法,2020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本企业同意江西省互联网协会使用上述数据开展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表

附件4:

2021年江西省互联网企业2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企业名称:请填写贵企业希望在评价结果上展现的名称,推荐使用集团名称。

二、企业性质:请从“国有”、“非国有”两种性质中选一项填写。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非国有是指其他企业。

三、上市地点:如企业股票已经上市挂牌交易,则请填写挂牌交易所;如股票尚未上市挂牌,则请填写“未上市”。

四、注册地址:请填写位于江西的主要实体的注册地址。请勿填写海外地址。

五、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不含增值税。

六、互联网业务收入: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实现的收入。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七、营业利润: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得到营业利润。

八、净利润: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九、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业务、 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原型系统开发设计、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研究设备折旧、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包括当年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阶段的支出,以及已经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

十、纳税总额: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款合计金额。计算范围包括全部税种。

十一、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所有企业的人数之和)。

十二、研发人数:年度平均主要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从业人员数量(含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所有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之和)。

十三、电子商务交易额: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达成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总金额,包括自营商品或服务交易额、第三方商户商品或服务交易额。

十四、境外互联网业务收入:来自中国境外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实现的收入。

十五、主要服务对象:即企业的主要客户类型,请从“个人”、“企业”、“两者兼有”三个类别中选择一项填写。如果申报企业70%以上的客户为个人或企业,则请选择对应项目,否则请选择“两者兼有”。

十六、申报维度:企业不同的服务对象类型,有不同的评价指标。主要服务对象为个人的,申报维度请选填“个人”。主要服务对象为企业的,申报维度请选填“企业”。主要服务对象为两者兼有的,请按营收贡献度大的选填。

十七、签约企业用户数:当申报维度选填为“企业”时,需填写本项。签约企业用户数指在2020年内,与申报企业签订合同(或处于合同存续期内),并与申报企业正常开展业务的企业客户数。单位为“个”。

十八、桌面端日均覆盖用户数(DUV,万):当申报维度选填为“个人”时,需填写本项。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旗下主要产品/服务的桌面端(包含PC网页端和PC客户端)的日均覆盖用户数(等价于日均独立访问者数量,DUV)之和。单位为“万”。

十九、移动端日均活跃用户数(DAU,万):当申报维度选填为“个人”时,需填写本项。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旗下主要产品/服务的移动端(包含移动网页端和移动APP)的日活跃户数(DAU)之和。单位为“万”。

二十、各项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开展情况:企业认为所有可以展现本企业在2020年业务发展情况的信息均可在此填写,此处填写的内容在评价时会予以考虑。

二十一、拥有专利权(项):截至2020年年底,企业持有的由我国或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授予的,尚处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专利权数量。

二十二、发明专利权(项):截至2020年年底,企业持有的由我国或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授予的,尚处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发明专利权数量。

二十三、国家或行业标准(项):截至2020年年底,本企业参与制定的,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或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的标准。

二十四、国际标准:截至2020年年底,本企业参与制定的,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二十五、创新情况:企业认为所有可以体现本企业在2020年创新情况的信息均可在此填写,此处填写的内容在评价时会予以考虑。

二十六、企业简介:不超过400字的企业介绍,该内容主要用于互联网企业20强结果向社会发布时,介绍入榜企业使用。

二十七、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八、主要产品、服务或品牌:“产品、服务或品牌”指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以及推广的主要业务品牌。填报时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服务对象”请填写“个人”或“企业”,如主要服务某类细分人群,也请写明该类人群的特征。“简介”请简要填写该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等内容。

二十九、实际控制人: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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