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基本事项
1.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一般发票两种类型。专用发票只能向一般纳税人客户开具,服务内容在可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内,其他(向大多数所有者开具)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
2、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本期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3.每月结束前必须进行增值税进项税认证,进项税认证期限为180天,不能扣除超额期限。一般进项税额要满足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四类。
4.企业要想减轻税负,就要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企业和供应商,这样企业才能通过进项税减少税负,提高效果。
2、会计处理方面:
1、企业开具的发票和取得的发票与以下相关证书处理不同。
收入:贷款:银行存款5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4716.98(不含税发票金额)
贷项:未付税-未付增值税-销售税额283.02(按发票的税额)
支出(为获取专用发票的每项费用单独制作证明):
借项:主要业务成本(发票中不含税的金额)
借项:未付税-未付增值税-进项税(按发票的税额)
贷款:银行存款
支出:获得一些一般费用发票并入帐。账面处理与以前一致。
2、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这种费用可以收到普通发票)。
大致内容包括:集体福利支出
(在取得仅限加值税的商业发票时)在月底进行进项税转帐,不能扣除此区段的进项税。
贷款:主要所有者费用/管理费用
借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借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贷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主要所有者费用/管理费用
贷款: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1、企业购买本版证书的处理。
借款:管理费-事务费
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进项税(取得特别票时)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借方:缴税-缴纳增值税-减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与管理费-办公费数据一致)
3、月末汇款证明(一般纳税人惯例)
在结转增值税时,首先将销售额税和进项税结转到未付增值税前。
结转销项税:
借方:交税-增值税缴纳-销项税(本月账户余额)
贷款: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未付增值税转移
递延进项税:
借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转出未付增值税
贷款:交税-增值税缴纳-进项税(本月账户余额)
结转税金减免
借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转出未付增值税
贷款:缴税-缴纳增值税-减税(本月账户余额)
结转要缴纳增值税。
借方: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未付增值税转移(本月账户余额)
贷款:缴纳税金-不缴纳增值税
“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未付增值税转移”账户馀额在贷方结转,下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账户馀额在借方,则无需结转凭证,下个月无需缴纳增值税。
4、下月缴纳增值税证明。
借方:缴纳税金-不缴纳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三、其他方面
1.相关租金登记、物业费代坐按价税总额的金额登记。
2、官方机构购买扫描仪。
3.各种采购等尽量选择企业供应商,因为对方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部分购买确实包括部分个体户(单纯的增资),而且尽量能收到专用发票。(对方单位要求税务机关,可以扣除3%的税率。)
4.支付服装费用的入管理费事务费、月报告被统计为“劳动保护费”。
四、报告方面
1、按《租金、物业费实际收取情况表》的编制、定价税总额填写。
2、《实际经营情况表》的编制按帐套主要业务收入的非包含价格填写,收取18年的预债余额将在不含税的当月报告内增加收入。
五、发票管理
1.参加当地相关的开票培训,熟悉开票系统相关的设置功能等,掌握开票方法、红冲、月初报税、支付发票等正确填写方法。
2.不能虚开替代发票,必须根据实际收到相关收入的金额开具发票。最终价格总额不是不含税的金额,而是我们要征收的金额。
3、发票锁定管理注册票据院长、项目相关财务外人员开票必须做好培训和交接工作。
4.发票管理出现了问题,后果非常严重,刑法专门针对增值税。
用发票的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与违规使用等的处罚措施都做了专门的规定。新型法第205条第1款,虚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没有经济行为,虚开发票,帮助取得方逃税,触犯刑法,后果严重; 虚开包括虽有实际经营行为,但受票人不是实际承受人的情况。六、相关文件(搜索下载学习)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会(2012)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