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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申报类别】分享3种化学药品临床注册战略和案例。

时间:2023-02-23 08:52: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 ~ 3类化学品登记法律法规的变化

化学药品3种药,从2007版药品注册管理法到现在,发生了3次变化。从规定到定义,从登记途径,都有不同的调整。2007版药品注册管理对三类药品的注册要求比较经典。3.1分至3.3分3分,总体上是两批(CXHL、CXHS),作为新药的渠道进行管理。各方面的考虑从可操作性到国政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不适用的情况很多,2015~2016年引进了火药登记分类改革的示范和火药BE申报制度。这在第二阶段对第三类药物的规定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分类改革制度中,三类药物的监测期被取消了。BE实行备案制,并将申报形式改为直接申报生产(CYHS)。截至2020年7月,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和申报资料要求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部引进后,对三类药的申报形式更加多样化和灵活,三类药在有足够数据的情况下,可以申报使用用的用的用的和规格与比较制不一致,从而解决了部分注册申请不符合的类别的情况。具体规定、定义和登记途径的比较摘要见表1。

三种化学药物仿制药身份的确立只是行政位置,在不改变基于原研究/参考制的现有临床数据的验证性临床研究的实质的情况下,是完善中国患者药物可及性的良好补充。

综合市场和政策的影响,只有在原来无法研究中国注册或在中国注册的适应症不佳的情况下,三类药物才是保证药品无障碍的好方法。 (译文:)虽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申报量已经明显减少了。研究表明,2020年在整个临床试验注册平台注册的3种药物屈指可数。

23种化学物质临床要求

根据2007版注册管理法,3种化学药物的临床要求:PK验证性临床、样本量至少需要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这是一般要求,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对3种药物的临床试验要求是多种多样的。考虑元妍临床评价结果(安全有效性、种族因素)和制剂学因素,进行必要的临床试验。申请人被评价为不需要或不能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药品上市许可。具体评价和判断原则可参照以下规定:

2018.07-《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

2019.07-《人体生物等效性豁免指导原则》

2020.07-《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20.10-《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

目前,人们非常关注三种类型的药物如何避免临床,或者如何简化临床试验要求,使其迅速上市。接下来,希望通过案例分享给大家启示和参考。

三种化学药品临床注册策略的探讨

3种化学药品一般注册途径BE(记录、实验)-临床申请-临床批准-临床试验-上市申请-上市批准

可能的注册方案1。BE记录- BE被确认为等同于原研究生物,免除验证性临床试验。

2.豁免临床试验(BE及验证性临床)-有国内外临床数据支持,通过体外评估证明与原研究一致。

3.验证性临床试验-没有BE,通过验证性临床试验确认与有效性和安全性/基础研究相当。

4.BE验证性临床试验- BE被确认为等同于原研究生物,验证性临床确认效能及安全性。

5.剂量探索确证性临床研究——存在种族差异,通过新药临床思维进行模仿制药研究。

案例分享-豁免情况1。拉卡萨明注射液(BE支持上市-桥接原题型)

国内第一家模仿企业使用原研制作为参考制完成BE,以3种模仿约束条件提交上市申请,并于2020年成功批准上市。元妍注射制度也使用元妍精制作为参考剂,完成BE后申请上市,2019年批准进口。

豁免关键:拉考沙胺PK特性:口服被迅速且完全吸收,生物利用度约为100%,原研片剂批准进口,国内临床数据充分,注射剂通过与片剂BE等效豁免临床。国内首仿审评期间原研批准进口。

2. 唑来膦酸注射液(100ml:4mg)(豁免临床试验)

国内公司仿制药唑来膦酸注射液(100ml:4mg),原研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2018年按新3类申报生产,2020年免临床批准生产。

豁免关键:原研小针及国产粉针、小针上市多年,疗效安全性充分验证。本品原研明确,与已上市品种适应症、用法用量相同,批准豁免验证性临床试验。

3. 罗氟司特片(剂量探索+验证性临床支持上市)

注册路径:临床试验申请 —批准临床 —完成剂量探索研究 —完成验证性临床 —上市申请 —批准上市

国内自2011年至今,共有60家国内企业按照原3.1类递交了罗氟司特片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

临床试验登记平台中公示了10个罗氟司特片的临床研究,均为生物等效或药代动力学研究。尚未有任何企业提交上市申请。

豁免关键:已有研究提示中国受试者药物暴露量明显高于白种人,建议首先进行药代研究,根据人种间PK结果考虑开展剂量探索研究,之后再进行验证性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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