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对象
1.很多会计都认为,只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向工会组织缴纳资金,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是这样吗?
错了!错了!错了!
根据《关于税务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工发组织[2018] 49号)的规定:
一、代表范围:
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工会准备金)的范围是全省所有企业、非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财政预算分配基本支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工会准备金)由当地工会征收。
2.疫情期间工会经费可以延期缴纳,是否意味着第一季度不需要申报工会经费?
错了!错了!错了!
受传染病影响,可以推迟缴纳工会经费的也要在本月征兵结束前(4月24日)完成申报工作,所以大家要注意!
申报时间
一般企业每年1、4、7、10月征兵期间,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要申报上季度工会经费。
别忘了,在本月征期结束前(4月24日之前),必须申报所属期间为1月至3月的工会经费!
最新政策
1.受疫情影响,全省各种企业可以将2020年第一季度工会经费延长到3个月。也就是说,第一季度需要缴纳的工会经费可以推迟到7月征缴期,与第二季度需要缴纳的工会经费合并缴纳。
2、工会基金延期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3.执行期限在2020年7月征兵期结束后,根据传染病情况重新调整。
4.在政策执行期间,如果国家出台新的工会经费减免政策,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缴纳比率
一、设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税务机关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40%分摊工会经费,其余60%由基层工会挪用。各级税务机关要监督缴费单位的全额分担。
二、未设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税务机关按全体职工工资的2%征收工会准备金。
注意:“所有职员”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种经济组织工作和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包括长期职员、临时工)。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第1号)标准执行,计算工资总额构成范围内的小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全部。
“所有职员”、“工资总额”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执行。
申报说明
第一阶段:通过95113服务网导航进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我想交税】——【报税和缴纳】——【普通申报单】点击,实际填写数据,保存后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