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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售汇申报主体】银行结算和外汇买卖不同吗?在什么情况下个人更普遍适用?

时间:2023-02-23 06:03: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在银行外汇业务中,结算和外汇买卖是有区别的。两者最大的差异是交易货币的差异。

外汇结算业务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相互转换的业务。也就是说,交易的一方是人民币,另一方是一种外币。结算和销售包括结算和销售两项业务。这里面的结算和销售、交易对象都是指外币,交易主体是指银行。结算是指银行购买顾客外币,按照一定的汇率标准向顾客支付等值人民币的行为。外汇销售是外汇销售,主体是银行。这意味着银行出售外汇,购买顾客人民币。

外汇买卖主要是指两对外币之间的转换。例如,美元兑换成欧元,欧元兑换成英镑。这两对外币之间的转换,价值的衡量标准没有人民币参与。是两对外币之间的直接转换。例如,把美元换成欧元是按美元和欧元的直接比率计算的。这里没有人民币。

通常,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外汇买卖比从事外汇买卖业务普遍得多。现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居民出国旅行、学习、医疗、出差、出国、劳务等都很普遍,首先需要外汇。就是上面提到的外汇销售业务。居民个人将自己的人民币卖给银行,在银行购买想要的外币,买现钞出国,或汇款到国外,以保障在海外的生产和生活。居民个人出国劳务、工作、投资收入也可以从外汇中回来,也可以带外币现金回来。这时候会有把外币汇成人民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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