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发布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科技局、财政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及下龙山海峡历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函申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民财财务报[2019] 48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民财财务报[2020] 3号)、010号。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是龙岩市注册的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等级、经营上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计划。
二、申报项目
成功申请第一个(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物流开发激励项目、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激励项目、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激励项目、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补贴项目。
三、申报程序
县级工信部、财政部根据申报指南截止日期,加强与惠企业政策现金窗口的对接协调,统筹安排本辖区惠企业政策现金窗口接收器汉科部门初审时间,指导企业进行政策申报,努力做好初审申报工作。收到县级惠企政策现金窗口领取摘要后,将初审推荐意见转交县级工信部初审,并提交同级财政部和合同门(一式两份)商报工信局审查。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沙龙山海峡电力园区尚未设立惠企政策现金窗口的,由所在地经发(经济事务)局牵头企业申报,直接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初审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意见(一式两份)商报工信局审查。
四、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资料应装订为书、表格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申报资料应加盖复印件项目申报机关的正式印章,与原件一致)。申报项目的名称必须与项目记录(批准或批准)名称相匹配。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县级工信部将纸质申报资料在2020年4月20日之前提交给工信局相关业务科。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原则上不作重复安排。同一企业申报不同类型的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工信类)并满足补贴要求后,将以“不重复、高补贴”的方式发放补贴。对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黑涉乐”的企业,通过此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络等)排除“信用黑名单”,通过公安部门排除“信用黑名单”
(二)本次省级专业合计的计算补助额小于民财企业地[2019] 48号文件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时,按计算补助额给予全额补助。本次省级专业合计的测算补贴额超过民财企业地[2019] 48号和民财企业地[2020] 3号文件合计下达的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时,除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补贴项目外,所有项目均按一定比例换算后发放补贴。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实和严格检查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验证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性。
(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保留挪用。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龙岩市2020年首次(套)主要技术装备特别申报指南
2.a类物流企业补偿项目申报指南
3.省级服务型制造激励项目申报指南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补偿项目申报指南
5.“八民杯”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研讨会活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6.企业(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企业没有丧失信誉,没有作出黑色涉外承诺。
7.福建省首次(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申请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1日
(这个文件是自愿公开的)
资料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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