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小编开始,有一个重要的时间点提醒妈妈们要关注新生儿的保险期。两个月!
新生儿出生时需要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出生后2个月内父母可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文件到所在地城镇(街道)办理保险手续,其个人缴纳的费用按年度标准缴纳,财政按年度标准发放补贴。缴费后,新生儿从出生日期到出生日期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重点大象:
出生后2个月内,超过自然年投保的新生儿(1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从出生日期开始到次年12月31日为止,如果想获得居民医疗保险,必须缴纳2年(出生日期和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让我举一个例子。
2017年11月20日出生的新生儿,要想从出生日期开始享受巨保待遇,必须在2018年1月20日之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17年和18年两年的城乡居民医疗费用。
出生2个月后参加保险的新生儿的费用按年度标准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月开始3个月后可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为止。
那么新生儿参保怎么处理呢?
1.将新生儿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带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登记手续,并根据镇乡(街道)出具的缴费单向银行缴纳。
2.缴费后,监护人将本人的身份证、新生儿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带到指定的社会保障卡相关合作银行店办理社会保障民卡。
温馨提醒:办理保险手续前,如果宝宝发生住院医疗费,需要自己先预付,2个月内投保后,可以用医疗院发票、费用总表、相关检查报关单、出院摘要等资料和社保民卡到社会保障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源自珠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