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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医保申报】汕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委托银行扣缴的市民请在11月之前保存足够的金额。

时间:2023-02-22 12:54: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汕头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该公告明确了缴费时间、缴费标准、保险缴费方法和支付途径。

保险支付时间

注册加入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处理新加入或停止程序、更改参与者信息和更改扣款帐户)。

缴费扣除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从10月开始,加入者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自助缴费,从11月1日开始对税务机关委托缴纳市中心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银行进行大量扣除)。

保险缴费标准

280韩元/人一年。

保险缴费方式

(a)以保险机构支付村(居)委

加入者可以通过村(居)委统一办理新参保或停办、人员信息变更和缴费手续。

(b)以保险机构支付家属

如果新参保或家庭参保者的情况发生变化,或需要更改扣除费账户,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场所或村庄(居住地)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c)向保险机构支付学校款项

在校参保的学生在所在学校向学校所在区(县)社会保障机关统一申报保险缴费。

付款途径

自助缴费。从10月开始,用户可以通过关注和登陆“头税”微信公众号、广东寿日及广东世通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终端等,自行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

(二)合同扣除缴费。参与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天津)人力资源及社会场所办理银行扣款账户合同手续,税务机关可以定期进行成批扣款。

(三)银行窗口付款。用户可以到邮政存款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等银行网的服务窗口缴费。

(四)税务服务厅缴费。可以在村(居)委、学校代缴金、所在地税务厅用POS机卡缴纳,并出具微信、支付宝、集合支付队列(QR)码缴费或支付通知书,在相关银行柜台缴纳。

记者获悉,原来委托银行代缴的保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人事处前台办理停止手续,将被视为速报。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手续已经办理,请根据家庭用户人数存入足够的金额(至少比缴纳金额多10元以上)。税务机关将从11月1日开始大量扣除。因被保险人账户问题未能成功扣除手续费的,视为自动停止。为了及时反馈提醒成功扣款失败的信息,建议保险人补充联系方式、手机等通信信息。

此外,自助缴费应根据家庭保险人数全额缴纳。新加入者在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场所前台登记加入申报时,可以同时办理银行扣除账户合同手续,并及时将需要全额缴纳的资金存入合同银行账户。截至12月10日已办理停保手续,但在2021年成功扣款的情况下,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场所申请2021年扣款费用退款手续。

资料来源:汕头橄榄桌,编辑: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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