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荣军人才计划的申报通知书,预计2023年该计划将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组,申报首批(上半年)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创业荣军人才(人才引进、本土增长人才)、创新荣军人才、青年荣军人才、重点产业荣军人才(面4个)
目前正在征集2023年的第一个(上半年)申报项目,各相关机构将综合考虑申报条件,然后统筹安排。
一、支助领域
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集群中,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形式、新模式创新创业,是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和全市产业的主要发展战略需求。
二、支助类型和条件
01
主要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人工智能、高级装备、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绿色低碳等领域具有国际视角和战略眼光,突破产业核心技术,促进主要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迅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队伍。申报小组和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由领导者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有3人。会员之间的专业结构合理、相关和互补,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引进后3年以上可以稳定合作。
(2)队员一般必须获得博士学位。团队领导者必须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的核心成员是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ampd和管理经验必须超过2年以上,必须能够取得优异的业绩和效果。
(3)团队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苏州创业或全职工作的身份,在苏州企业、劳教和科研机构领导创新。院士的职称、产业化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和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到2018年1月1日可以缓解。
(4)创业团队的领导要成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苏州企业要有精力,团队成员的总股权比重在30%以上,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在200万元以上。创新团队成员是高管或核心研发团队成员;d项目负责人以上由英财团委员会担任,必须与雇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全职工作,税前年薪必须在30万韩元以上。
(5)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共性核心技术,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和主导作用。
(6)项目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目前投资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已有社会融资不到2000万元),未来5年内可以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02
创业领导能力
创业领导者分为人才和本土增长人才两大类。
人才的引进主要支持科学技术和市场,带着团队、技术、项目小创业,成为我市创新推进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导者。优先支援全职在苏联创业的人才(队伍)。基本条件如下:
(1)硕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研发人员;d、管理工作经历或自营职业经历,成就卓越。
(2)创业企业属于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可以填补国内空白或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有良好的市长/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的经济效益。
(3)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份一般在20%以上,或自然人的第一大股东,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包括实收资本、技术入股)在100万韩元以上。通过控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控股公司申报的企业现金出资为200万韩元以上。入选后,在审查验收结束之前,个人的实际出资额不应减少。
(4)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以后来到苏州,完成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企业工商登记、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项目。
(5)企业的发展效果较好。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韩元以上的创业企业或国家级创业人才创业的企业可以将人才学历放宽到本科。或者可以放宽企业注册时间半年。
本土增长人才主要是支持苏州本土创新体系的人才首次在苏联创业,为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者。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上述“人才引进”类别的条件(1)、(2)、(3),除此之外,以人才起诉企业,首次在苏联创业的企业、企业必须在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检查等相关工作。
03
革新领导能力
创新领导者分为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创新人才。
企业创新人才主要可以支持苏州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超越发展的创新领导者。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最高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放宽为硕士)。
(2)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核心职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amp拥有D或管理工作经验,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以后引入苏州企业全职,研发ampd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研发人员;担任D项目主持人等职务,202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入职后,可以全职为企业工作3年以上。
(4)雇主给人才的税前年薪在30万韩元以上,在入选后审查验收结束之前,不得降低工资。
(5)吸引人才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合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
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进培育的重大人才项目(定向组织)。
04
青年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苏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分为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两个类别。其中,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将以“双创天堂-苏州青年科技创业大赛”形式组织实施。
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2)于2020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
(3)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青年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级人才、科研项目,或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突出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或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2年以上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企业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企业相同的资质。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2021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05
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1)面上专项
该专项由市科技局统筹组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已获所在地30万元以上的人才项目扶持,实施的项目符合以下产业方向:
数字创新技术产业专项。围绕“数字产业化”,主要支持在新型显示、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车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业人才项目。
先进材料产业专项。围绕打造“先进材料”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钢铁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域,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
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围绕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在生物药(抗体、疫苗、重组蛋白、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新型化药(原研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以及在数字医疗、BT+IT等新产业新业态,紧靠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创业人才项目。
碳达峰碳中和产业专项。围绕加快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支持在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生态系统固碳等领域,推进重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项目。
(2)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主要支持各地区根据已核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我区获批的专项名称为“医疗器械”,细分领域:医学影像设备及服务、先进治疗设备及服务、医用检验检查仪器及服务、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生物医药关健装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上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条件的(1)、(2)、(3),此外还需满足:
①项目与区域重点产业方向高度相关,为地方重点产业“强链补链”亟需的重点领域,可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②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项目。其中,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企业应未申报过本年度第一批领军人才计划。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给予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引才单位50-100万元的引才奖励。
2.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含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5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项目验收,且技术先进、发展潜力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入选市独角兽培育计划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立项后5年内入选市瞪羚计划的企业,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滚动支持,并给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
3.对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4.对立项的青年领军人才,给予5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5.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6.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四、申报受理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企业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评审和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1.区项目征集时间
自2022年11月25日-12月31日开展项目征集,并预审申报资格。请拟申报企业访问“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填报路径:服务广场——区级平台——人才项目预申报,选择“2023年第一批姑苏领军项目征集”填报企业简要信息。
2.市正式申报时间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市局正式申报预计在2023年3-4月。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市局正式申报预计在2023年8月。
五、相关事项
1.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创业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
2.企业全职高薪引进的国家级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立项。
3.该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市和企业落户地财政分担,安家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4.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5.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6.同一人才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家企业申报创新类(含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不得超过2个。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创业类资助的人才及企业,在研期间不得申报创新类项目。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