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2 10:41:4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天西安物价局公布了《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从9月25日开始,商品房项目在获得预售许可之前或已经获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在调整价格之前,必须向西安市物价局申报商品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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