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湖北省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了13项要求。
其中要求对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县、乡、村、组(自然湾)进行四级拦截,人员出入一律计量温度,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层做好登记申报。“弘一”一律禁止,“百一”一律从简,予以回报,不外行,不聚会。
以下是13项要求的全文。
第一,设立村(社区)预防和控制工作队。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沉在村(社区)里,与村(社区)现有力量联合组成疫情防控工作队,全面覆盖村(社区)防治工作队,具体负责所在村(社区)的防治工作。
第二,全面掌握辖区人员的健康状况。预防和控制工作队应全面了解管辖区内各住户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其完全覆盖,不遗漏。对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烧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人一卡、一户一档、一袋一人。建卡要简单明了,简单易操作,不能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
第三,重点跟踪和监测武汉回返者。预防和控制工作队对负责任的村庄(社区)武汉回返人员应全面、准确、不可遗漏。不主动申报,拒绝测温、医学观察等预防措施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对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县、乡、村、组(自然湾)进行四级拦截,人员出入一律计量温度,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层做好登记申报。
第五,坚决杜绝各种集结活动。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弘一”一律禁止,“百一”一律从简回报,不串门不聚。禁止举行或主办团体聚餐,对团体、参加聚会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6.实施村级初诊,集中隔离乡镇,集中治疗县级。村(社区)对发现的发热病例立即报告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专车运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观看。疑似病例立即进行县级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一般发热病例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体温恢复后家庭观察。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行强制家庭观察或集中隔离。对家庭观察,具体负责人要负责保证。中央分离点的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
7.对“四类人员”的接收、米奇情况逐一监督处理。各级指挥部建立了在线帮助及线索收集平台,使公众诉求畅通,反映渠道。反映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不能排除的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4类人员”中尚未治疗和隔离的线索逐一确认、处理、一个反馈、一个验证。
第八,加强中央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乡镇(街道)要组成工作专班,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医疗治疗、生活服务、卫生管理、心理咨询、人文管理等多种工作。要加强警力部署,维持诊疗秩序,防止二次事件。
第九,组建巡回医疗队。县级指挥部要统筹县、乡镇医疗资源,组建有定点医院专科医院参加的巡回医疗队,指导乡镇、村进行调查、诊疗、油管。
10.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要求。预防和控制工作队应查明负责任的村庄(社区)的特殊困难群体的需要,调整资源,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11.各市(州)、县(市、区)要优化医疗预防和控制物资配置,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地区)的支持。
12.各县(市、区)指挥部应统一设置热线、在线服务窗口,接受公众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及时分处理。要加强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和政策解释,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13.各级党员干部要迅速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不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派遣,贯彻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职务,不能胜任,不负责任,找借口,作风飘忽不定,玩忽职守的,要按照纪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