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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建房申报】回集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材料及程序,想盖房子的样子!

时间:2023-02-22 05:05:3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几年

会集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而聚集在一起

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三清三拆三整”工作。

严格按照评价评价表

积极做好英检工作准备

但是现在,农村公路大部分实现了村庄通行

村民们建住宅的时候,通常会选择在道路边上建。

农村公路边上有大量的农业耕地

在农用耕地上建房子似乎是某些人的“最佳选择”

卖宅地的费用可以节约

运送建筑材料的时候,还可以节约运输成本

然而,它将面临强力拆除的危险。

以下是近几年来

聚集各乡镇,依法拆除并慰问

(标记部分)

不做

大港镇

大港镇刘某民、刘某桥2层建筑物(面积200平方米)被依法强制拆除。

桥头镇

桥头镇一楼一楼和刚刚落地的一栋违法建筑被依法强行拆除(面积达525平方米)。

冷英尺镇

冷坑镇艾伊村80号里摩镇、里摩金、里摩辉三层建筑物被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530平方米)。

起动机

启动镇启动村650号龙母桥2层建筑物被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120平方米)。

和这个镇

Witton Witton石龙村食屋经济史“大唐”、“右舷港”等共8处涉及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共700平方米)。

英高镇

永高镇延安村Minari前经济合作公司公募镇两间占用稻田建设的160多平方米违法建筑被依法强行拆除。

常数值

水津八洞村和七九村共2处(约300平方米)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依法拆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建设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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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朗镇

汶朗镇汶塘村新建经济社村民自行拆除自家违法建筑,拆除面积66平方米,

闸岗镇

闸岗镇政共和村罗妹经济合作社内一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80平方米。

马宁镇

马宁镇塘岗村黎屋组一宗四栋“两违”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复耕面积约1280平方米。

蓝钟镇

蓝钟镇沙坪村塘三经济合作社(土名:马墩)和下竹村平安经济合作社(土名:沙坪果侧)的5处违法违规占用水田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474平方米。

梁村镇

梁村镇大连村违法占用耕地的一栋一层楼进行依法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岗坪镇

岗坪镇睦渊新农村违建清拆工作

......

看着一栋栋就要修建好的房子被拆除

你或许替村民抱怨不公平

你或许觉得很惋惜

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摆在这

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

接下来

怀集仍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宣传教育和打击力度

拆除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建筑

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所以,

现在在乡村建房子已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也不是一个部门就能批阅通过的

许多条件要契合后才能盖自建房哦!

关于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需符合的条件:

(一)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3.申请宅基地面积和建设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4.申请建房用地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属内的土地;

5.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符合村庄规划;

7.申请建房用地没有争议;

8.申请人无出卖、转让住房的行为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行为。

二、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二)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的需配合完成并提交如下的材料:

1.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2.《通告》和现场贴《通告》公示照片。

3.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4.申请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

5.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户)户口本复印件;

7.宗地红线图;

8.申请宅基地位置现场照片;

9.县城镇还需提供县规划中心的规划图。

三、农村建房用地(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户主)认为本户符合农村建房(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向镇国土资源所报告后,镇国土源管理所组织有关人员到准备申请宅基地的现场进行踏查。

2.国土资源所将现踏查的记录情况进行室内对照分析:对照申请户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对照拟申请的地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是否建设用地);对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地类情况;对照准备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和建房坐向是否适合该村的现状环境(有序性)。经过上述的对照分折即可判断该申请户是否可以在所选位置申请用地建房。

3.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牵头,组织镇规划建设办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到现场进行核查,同时还需本村社长和社员代表参加。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具体核定申请宅基地的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等,要求核定内容精准不留后患,且前签名盖章认可。

4.将上述核定的内容进行张贴《通告》公示。

5.经过上述的现场踏查分折,符合要求的可以发放《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并指导申请人(户)如何填写,告诉申请人如何履行签名盖章等手续,以及一次性告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6.收到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按时审查材料并告知要补充的材料。同时与申请人约定再次到现场核实的时间和要求。

7.经过上述申请材料的组织和调查核定工作以及公示无意见后,进入向上申请审批程序,将申请宅基地的有关材料全面认真检查,审查无误的由镇规划建设部门和当地国土资源所加具审查意见后送镇人民政府审核加具意见,再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8.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人(户)申请材料后,从耕地保护、土地规划用途、地籍内容、申请资料完整情况和中请材料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送有关领导审批。

9.在每一个审批环节,正式提交申请资料后都有规定的办结时间。办结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建设和不动产登记发证的依据。

10.农村宅基地申请经县国土资源局批淮后,宅基地使用者凭《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协商建设事项,国土资源的工作人员必须告知建设使用宅基地的注意事项。同时约定时间请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村镇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放线,确定建筑位置范围、基础高度,现场放线还必须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宅基地的位置、四至一经确定后,宅基地使用者绝不能擅自更改,否则,会强令拆除和经济、法律等责任。

11.建设完后可,请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规划建设办进行检査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要纠正,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发证。

违法占地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小贴士

一、审批要求

所有建设行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经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

二、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

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

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6.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

2.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进行建设的;

3.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

4.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已满,未依法办理续用手续或申办续用手续未获批准的;

5.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依法拆除。

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是一项维护公共利益、维护集体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奋勇攻坚,从自己做起,打一场整治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的攻坚战,为建设美丽怀集、宜居怀集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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