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市交通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市级购买补贴申请的通知,同时掌握了具体的申报条件。
记者从长春市交通局官网了解到,此次组织申报的包括2018年及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购买补贴、补贴对象包括长春市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长春市内注册的各单位类型以及长春市长期居住的个人。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魏志强:
它是2018年12月31日前在长春市购买并首次入籍的,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清单后,必须完成国宝和省保清算,才能申请长春市的这项补贴。
记者孙锐:
记者也从长春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272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补贴过程中,对于2018年未完成国家及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清算的车辆,在等待清算后,必须单独申报市级补贴。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魏志强:
主体有两种。如果我们是在长春市注册的生产企业,企业负责申报。如果这家生产企业不在长春市,他会去找卖他车的经销商,让他们联系经销商。制造商将指定专门负责此事的经销商。个人不能申报。
详细申报资料及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买补贴申请书及申报、审计支付程序及申请截止日期可登录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