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第21号公告》附件三,建筑粉尘大气污染物是应税大气污染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各种建筑工程建设公司(包括大建子)要承担施工粉尘的污染防治责任,承担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而且,在第6段中明确了灰尘、大气污染物征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起学习一下如何申报工程尘土飞扬的环境保护税~
1、税源收集:
1.在电子税务局登记:“我想交税”——“申报和缴纳税金”——“申报环境保护税”:
2。“收集环境保护税源信息”-“收集环境保护税源信息”进入收集页面。
3。填写税源“标头”信息:
编写说明:包括红色*是必需的,其他不是必需的,不填写,选择;本机关如果只施工而产生灰尘和环境税,如果不生产污物,可以选择和填补如下:
1)是否使用抽样计算方法:是
2)是否从事海洋工程:否
3)污染物分类:选择“大气污染物”
4)纳税人环境联系方式,电话:如实填写
5)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否
注意:不要通过单击“添加”按钮来增加行。
4.创建完成后,请选中下面的“确定”(上图),填写经理姓名,然后单击左上角的“保存”
5.保存成功后,单击右上角的“提交”。
周:不需要收集日程信息。
2、报税:
1.进入电子税务局:“我想交税”——“申报和缴纳税金”——“环境保护税样品计算和次申报(B类)”:
2。进入报告后,确认申报期限是季度报告后,单击“进入申报”。
large/pgc-image/27d5106b208f4c0ca0789bf51db0759a?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74956&x-signature=xKgPuJTT6oHzO8iCAbrk7Vt7XAc%3D&index=6" width="640" height="124"/>3. 进入报表后先初始化,然后填报:
4. 点击"增加一行"(一般增加三行,对应一个季度的三个月):
填写说明:
1) 月份: 所属期,例如:如果申报四季度,三行分别选择10、11、12
2) 污染物类别:大气污染物
3) 征收品目:一般性粉尘
4) 征收子目(特征指标):一般选择"建筑扬尘";市政选择"市政(拆迁)施工扬尘"
5) 特征指标数量:施工工期系数*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6) 特征系数: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
5. 其他项目存在的补充,不存在无需填写。完成上述操作并确认税款无误后点击左上方"保存"—"返回":
6. 点击右上方"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
3、 常见问题:
1) 施工扬尘环保税申报到什么时候?工程竣工以什么证明为准?
答:实际竣工日期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回执等证明资料上载明的日期确定。
2) 拿到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后如何作废?
答:进入税源采集页面,点击右方"作废":
3) 如果11月份拿到住建局回执,如何申报?
在申报表中点击两次"增加一行",填报10、11月份申报数据,12月份不需要填写。
4) 本月施工天数为0是否需要申报?如何申报?
如果没有拿到住建局回执,需要0申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施工天数为0,"特征指标数量"填写0即可。
5) 表单状态是"草稿"如何作废?
点击"修改"进入后,先提交,返回页面后再作废:
6) 我们有施工扬尘和生产排污两项环保税,数据采集在一张表中,现在厂房已完工取得回执,建筑扬尘采集表如何作废?
如果有生产排污,不需要作废,只需要把采集表"是否适用抽样检测"改成"否"就可以了。
注:如果生产排污中没有大气的,需要把大气污染物去掉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