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公司为从事软件开发的小型企业,于2018年3月在税控设备上开具了税率为5%、含税金额为77,000.00韩元的技术服务费专用发票。2018年4月第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会计在申报股表上填写了税务机关代表发行的73,333.33的不含税金额,申报成功,当月缴纳了9,908.30韩元的税金。2018年6月税务机关通知企业开具错误发票,企业本月立即开具了-77000.00元的专用发票(销售额负数),2018年7月申报第二季度增值税时,系统提示金额不能为负数,也不能提交(见图1、图2)。如何更正增值税申报和申请退税?
图1
图2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A公司税率误差应于当月废除,当月未发现,导致申报错误,目前申报第二季度增值税时,应更正第一季度增值税申报单,然后再申报第二季度增值税。
第一季度税率为5%的77,000.00韩元的全权折算为3%的税率,更正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计算如下:
申报单第5行税务机关大发票金额为77,000.00(不含税金额)
相应的税额为74,757.28*0.03=2,242.72
原始申报资料如下。
更正后的申报数据:
如果将 第二季度税率为5%的-77000.00韩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算成3%税率申报,则计算如下:
申报单第2行税务机关大发票金额为-77000.00韩元
相应的税额为-74,757.28*0.03=-2,242.72元
假设第二季度正开票金额为80,000.00韩元,增值税申报金额为80,000.00(-74,757.28)=2,912.62韩元
第二季度应纳税额为2,912.62*0.03=87.38元
申报资料如下图所示。
3、在填写的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申报单上盖章,拿三板到窗口申报后整理卡片。
4、第一季度增值税更正申报后,发生了9,908.30-8,484.35=1,423.95韩元的多税款,此时携带银行扣款书、第一季度更正的申报单和公章到窗口退税。如下图所示。
5、在“税务局”窗口填写退税申请书,推荐退税。因为程序短,税务机关不要求检查账户。如下图所示。
6、税收抵免申请成功后,后季度申报增值税时先在线申报,申报结束后不要选择抵免,打印增值税申报单盖章后到税务局窗口进行税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