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interchange新闻客户端
互通新闻南京市人事局7月28日发布消息称,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办理退休、退休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7月31日之前支付,并根据8月开始增加的养老金标准正常支付。调整后,南京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188元。
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分为固定金额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对老年人适当倾斜。其中固定金额调整部分按每人每月34元平均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相关联的调整部分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平均增发,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超过26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上述方法,月增加值不到30元的,按30元增加。本人养老金和联系调整部分是此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增加1.4%的结果。适当的倾斜部分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70岁以下75岁、75岁以下80岁、8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韩元、35韩元、45韩元的退休和定期生活费领取者每人每月增加15韩元、25韩元、35韩元。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法与去年相比有两种变化。一是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相关的调整力度。对于缴费年限在26年以上的部分,去年每满1年每月将4.8韩元增加到5韩元,提高0.2韩元,进一步强调了养老保险待遇“缴纳更多”的原则。第二,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员不再像往常一样参与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这项调整主要考虑到,过去江苏省上半年退休的企业劳动者是根据上一年的基本养老金基数支付基本养老金的,而不是根据当年的基数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为此,经人事部同意,对去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劳动者参与退休基本养老金调整是阶段性措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警政人事部、财政部同意,从今年开始,江苏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员,将首先按照前一年的启发标准预付基本养老金,如果当年的启发基数公布,将按照当年的启发标准重新发行基本养老金。因此,上半年企业退休者不再参与当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互通杂志记者黄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