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出生日期和工作时间的认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有可能相关。入党、干部、变更工作岗位、晋升职称、最终退休都是非常重要的数据。
2022年11月1日,我写了一篇《参加工作时间是按报到时间还是按上班时间?》文章,回答了一位网友的问题。
这次重点说一下出生日期的验证依据是什么。
第一,现在即将退休的几乎所有人的个人资料中都有各种出生日期和各种工作时间。
与出生日期相比,参加工作时间相对容易辨认。这里不再重复了。
个人档案中出现了各种出生日期,这与我们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有关。
首先,我们经常“跟着感觉走,摸着石头过河”。还经常说:“车上山之前要有路。”习惯上中庸处世,时间观念不强,所以每个人的记录中都可能有各种出生日期。
另一个原因是,我们中国人有农历、阳历之分,所以我们小时候,为了填写出生日期,需要填写表格的时候,会问父母自己的出生日期,父母有时会告诉我们阳历,有时会告诉我们阴历。或者这次爸爸告诉了我们阳历,下次妈妈告诉了我们阴历。或者时间紧迫,来不及问父母,自己填写出生日期,可能又记错了。还是因为以前手写,字迹潦草,不小心写错了,或者为了在入团,参军,入党,入职,结婚等关键时刻达到目的,故意写或写小年龄。这一切可能是有意的,但大部分是无意的。此外,从在学校作为学生学习到工作、退休的4 ~ 50年里,每个人的档案中都有3 ~ 5种不一致的出生日期,这一点也不奇怪。
第二,组织认可出生日期的原则是什么?
“在承认中坚持严正承认、重复利益、最快的原则,根据记录记录和验证情况,通过综合研究进行判断和慎重掌握。
“文件中出现年龄不一致的话,必须本人提交《关于档案中出生日期不一致情况的说明》。”
"原来户籍的产生日期早于文件上记载的日期.""证明文件比文件上记载的日期早."
“本人的说明材料中要说明其他出生日期是如何发生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文件目前记载在某个人或机构中的当前日期的证明资料一般没有用处,组织采信的可能性很小。
组织可以采信的是那些早期、或者以前资料的原始材料。
第三,个人如何应对组织的出生日期审查?
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确切出生日期。不要想得到好处,也不要被动地完全服从。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照理陈述自己的要求。另外,要冷静地服从基于组织事实的承认。
机关事业单位职员退休时,组织一般认定为最早的出生日期。文件的出生日期有三个:1962年、1963年和1965年。如果本人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明资料,则应以组织中最早的出生日期1962年、退休日期1962年为准。
如果本人确实出生于1962年,请写材料说明情况,同意组织上的认可,同意在2022年退休。
如果本人确实出生于1963年,本人想在2023年申请退休。那么本人必须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如果你的文件上1980年9月形成的《考生登记表》材料的出生日期是1962年,那么这个出生日期就没有好处了。因为上大学与年龄无关。你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63年,你想让组织承认你的出生日期是1963年。你必须提供1980年9月以前的户籍原始资料。1980年9月以前的原始户籍资料中应该有父母、兄弟姐妹和你的记录。可以证明你确实出生于1963年。
如果本人确实是1963年以后出生的,你想在2023年申请退休。但是在你的文件中,1976年5月形成的《入团志愿书》材料的出生日期是1962年,这个出生日期与年龄大小有关,因此与受益有关。当年你写1963年的时候,可能因为年龄小,入团条件(13岁)不足。你写1962年是为了确信你能顺利入团。这意味着你获利了。不能再认定你的出生日期为1963年。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坦然接受人事部的认可。服从让2022年退休的组织的决定。
我自认是一个比较认真的人,每次填写与人事相关的表格时都很小心。尽管如此,在我退休之前,组织审查文件的反馈如下:
我的文件中有三个出生日期:1962年5月20日、1962年6月30日和1962年6月31日。
我回家后,根据反馈资料调查了我亲自保存的各种资料,真的是在我的《中考报名表》初表中发现的。我申请1978年入学考试时,申请书上填写的日期是1962年5月20日!
但是我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62年6月21日。为此,我仔细地写了我的说明材料,详细说明了这三个出生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
1.记录中1978年9月1日形成的4-1-1 《考生登记表》所记载的1962年5月20日是农历。相当于农历1962年5月20日的阳历日期是1962年6月21日。
2.文件中的1962年6月31日是我对1962年6月21日的记忆错误或误笔。6月份没有31天。
3.记录中其他记录的1962年6月30日是乡镇派出所(准确地名)目前保存最早户籍记录的日期。见附件1 1981年户籍《常住户口登记表》,我本人持有的1979年4月26日签发的XXX师范《学生证》和 1980。
4.我是1962年6月21日农历5月21日出生的。我的原始户籍记录19
62年6月30日,相比我的准确出生日期1962年6月21日晚了9天。这是我的父母给我报户口时晚了9天。我的户籍中没有1962年5月20日的记载。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我的真实出生日期是阳历1962年6月。
我本人申请于2022年6月退休。
后来组织上认定我的出生日期为1962年6月30日。因为早于这个日期的5月20日是《考生登记表》上记载的,而上师范与年龄大小无关,且我提供的证明材料距离现在都已有40多年。这样就与我的身份证日期保持了一致,也与我绝大部分日常生活中曾经填报的出生日期保持了一致。避免了很多麻烦。
出生日期是对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的参数,每一个人、每次填写都要认真对待。
读者朋友们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不易申述的难题,欢迎留言讨论。如可能,请把本文转给需要的人们,以提示大家重视出生日期,帮助大家正确面对出生日期的认定。谢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