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一家酒吧在经营期间通过“收钱”、“拉卡拉”等方式结算,利用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收取经营资金,少申报收入,逃税行为,罚款80万韩元,税金164万韩元。
税务机关根据第三方法医结果和反馈给金融机构的资金查询结果,该酒吧通过拉卡拉支付公司,从2020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取得不含税收入1253万韩元,申报了6万韩元,少申报了1247万韩元。2021年取得不含税收入2098万韩元,申报了21万韩元,少申报了2077万韩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向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酒吧的经营业务属于“生活服务业”,期间通过拉卡拉获得的收入为1635万韩元,免征增值税。但是,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不含税收入1716万韩元不享受免税政策。该酒吧缴纳的增值税为51.47万韩元,城市建设维持税为2.57万韩元,教育费为1.54万韩元,地方教育费为1.3万韩元。
另外,该酒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根据经营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有大量未申报的收入,所以对该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较低,没有正当理由,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税务机关应对其采用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批准后,从2020年到2021年需要补充个人所得税107.21万韩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第1款,取得营业收入后,不开票、不在帐簿中列出、用较少的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的行为是逃税,税务机关对少缴纳的税处的50%处以罚款约80万韩元。
我想很多人会有疑问。税务局怎么知道这家酒吧收入少?先看看税务机关的证据文件。
1.房东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现场照片。房东对你的经营情况很了解。一张这样的照片足以说明生意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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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每天晚上唱歌跳舞,一年收入不到30万美元,大多数人说可以相信,毕竟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但是税务局不相信。税务局看到你这个收入明显少申报,先看看你到底收到了多少,再看看你申报了多少收入,所以有以下2.3.4三种证据。
2.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纳税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是你每月申报的收入,根据申报的收入缴纳相应的税金。
3.请在上海收钱。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你(单位)开户基本信息。
4.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的《东莞市**锦豪酒吧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交易明细》。这里提醒企业经营者,必要时税务监察局有权提取你的银行交易细节,甚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细节,不限于企业的公共账户、法人的个人账户、法人直系亲属的个人账户等。不要以为可以避开税务局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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