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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站申报】关于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2-21 06:05:2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北京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工作要求,为确保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台广播专业职称评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事经营者[2021] 14号),现就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范围

北京地区经批准设立的电视台、电视台从事广播业务的专家、以广播为主的节目主持人,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已列入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的中央财经单位不得在北京市进行评价。未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登记的中央财经单位所属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应当申报北京市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相应的职称评定委托书后,按照北京市广播电视专业职称评定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广播电视专业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中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两年多了。

3.本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5年多了。

4.专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7年多了。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将为4年。

6.到1982年底,取得中等学历,从事申报的专业工作已有15年。

(二)申报广播电视专业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初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一年多了。

2.专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3年多了。

3.中专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工作已有5年多了。

第三,要提交申报资格资料

1.《职称申报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

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本机构现任《岗位聘任证书》(任用证明书或合同)。

5.《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资格证书》。

6.学证资料或《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每年至少要完成90个小时的继续教育。

7.近五年本单位年度审查意见表(单位、组织、人事部盖章)。

8.本人写的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后,在提交申报资料之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情况说明(单位、组织、人事部盖章)。

9.本单位内部公示资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在组织人事部盖章上传照片)。

10.诚实承诺书(亲笔签名,上传照片拍摄)

第四,必须提交研究能力和主要工作成果资料。

(一)应当提交研究能力资料;

1.研究能力代表作列表

(一)在中央级或省部级理论、学术版报纸(1500字以上)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独立撰写并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独立写作或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

(三)独立完成并由省市级以上行业行政管理机构或高校或国家级学会举办的本专业学术会议的课题成果或发言稿及编辑。

(4)独立完成并授课的本专业讲座文案。

(5)个人撰写和发表后,转载在其他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如《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学术文摘》、《弘大词典》、《人大新闻复印资料》等。

(六)与本专业或本专业广播报道方向一致的其他专业领域研究成果、创造性成果、理论成果或市级以上社科类课题。

(七)与本人宣传、广播、报道方向一致的其他专业学术作品。

(八)举报人个人认为可以证明研究能力的其他资料。

2.具体提交要求

(1)必须是获得现行专业技术资格后的研究能力材料。

(2)您可以从代表作列表目录中选择一个项目,也可以选择多个项目。

(3)提交的学术研究能力资料一般应是独立撰写或合作的作品的第一作者。

(四)提交的合作专著应由出版机构出具合作证明,字数不得少于3万字。

(五)使用假名的,应当由出版机构出具证明。

(六)在取得学位论文和现行专业技术资格之前发表的论文或专著,不能作为惨淡的论文进行论著。

(七)提交课题成果或演讲稿及汇编的,应当连同研究课题批准书、课题研究证明材料、出席邀请函、现场发言照片等资料一并提交。

(8)提交讲课文案应与邀请函、现场讲课照片等资料一起提交。

(b)拟提交的工作业绩资料

1.工作成果代表作列表

(1) 《个人业务自传》(约3000个字符)。

(2)能反映个人工作业绩的广播3部以上。

(3)近三年来每年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单位盖章批准)。

(4)个人写的本人

已播出3篇作品的心得体会。

(5)本人已播出的作品被其它转发转载的业绩资料。

(6)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重大选题、重点工程项目的报告、工作计划、可行性方案和成果。

(7)入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选题、政策扶持和优秀栏目。

(8)入选“四个一批”人才、“百人工程”或行业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目录和证书(注明:申报单位、批准单位)。

(9)近五年来国家认可的奖励证书,主要包括:目录和证书(注明:申报单位、发证单位、本人排名、获奖名次)。

(10)工作单位认可的其它工作业绩材料。

2.具体提交要求

(1)必须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到提交申报材料前的工作业绩材料,形式、样式均不限。

(2)第1-4项必须提交,其他各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提交。

五、评审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6日。

2.申报网址: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实名注册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照片。

3.现场答辩时间(中级需答辩):受疫情不确定性影响,实际答辩时间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届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的时间为准。

4.请申报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答辩的,结果自负。

六、评审申报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评审申报要求

1.有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要求按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2.系统申报时,依据本人实际工作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确定申报方向,即从事基础研究岗位工作的,应着重提交研究能力代表作和材料,从事实践操作岗位工作的,应着重提交工作业绩代表作和材料。

3.申报人须上传本人所有的申报资格、研究能力或工作业绩材料。上传材料时一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原件拍照上传、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后拍照上传。

由于申报系统不支持音视频材料上传,如申报材料中有音视频材料,请尽可能在压缩后单独发送到邮箱xwcbrcgz@163.com或以光盘、U盘等其他形式邮寄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802室,联系人:韦政杰,联系电话:64081053)。

本专业评委会原则上不再当面接收或通过其它方式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务必将个人的申报材料整理细致充分,并完整提交。

4.请申报人员按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评审费缴纳要求

1.评审收费标准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规定执行,中级评审费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2.采取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申报人网上复审通过后,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3.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职称评审费的,资金直接进入市财政局账户。申报人可按照短信提示查询打印电子发票。

七、申报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形

1.近3年内严重违反党和国家工作纪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

2.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

4.经有关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已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和相关人员。

5.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专业技术成果,抄袭论文的。

6.近3年内违反诚实信用承诺,有过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

7.参评人员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专业)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的。

8.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联系人: 韦政杰 联系电话:64081053)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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