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司令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企业再生产“返工”人员科学预防和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正交相关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了严格执行《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施工工地复产复工“返工”人员科学防控的指导意见》(罗氏传染病防治杂志(2020) 4号)有关要求,严格防止通过“返工”流入传染病,防止通过复产传播传染病,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适用范围
该细则包括全市所有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贸易流通类企业、文化旅游类企业、各种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涉农企业等。
第二条企业复产时间
全市各种企业原则上不能在2月9日(农历正月16日)24点之前复产。城市运营保障必备(供水、供气、供电、燃料供应、通信等行业)、疫情防控必备(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销售等行业)、大众生活必备(超市卖场原则上为2月9日(农历正月16日)后视、县级)。
第三条企业复产申请条件
1.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成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制定了组长的疫情防控专题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计划等,确保企业的所有传染病预防措施。
2.改善车间防疫措施。根据防疫要求,对工厂内的生产、办公室、生活及公共地区的生产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对工厂内的生活污水、排泄物进行无害处理,确保工厂遵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工作场所、工作人员集体宿舍需要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以确保自然对流通风。
合理配置防疫物资。企业实际准备口罩、手套、防护服、酒精、消毒液、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并进行库存核算。口罩、消毒液等消费类防护用品要建立好库存储备或可靠的物资采购渠道。设置登记和体温检查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查设备。
4.搞好食堂宿舍卫生管理。饭店禁止购买未屠宰的生金生鱼肉制品,禁止提供生殖。餐具要加强消毒。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按规定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和帽子。饭店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时小吃制度,严禁“扎堆吃饭”。要加强员工宿舍消毒,严禁“大通布”现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群众聚集。
5.做好再生产“返工”人员的传染病检查。据了解,对企业计划返回人员的大调查、大登记、对疫区和敏感地区人员及接触社人员的延误、对各任职人员及计划返回人员的登记手册、湖北省和省内定州、南阳、信阳、周口、商丘、驻马店、平顶山等重点疫区人员及接触社,以及未能达到隔离。员工在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促进空气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立即向相关企业报告,企业应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及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接受定点医院诊疗。如果超过观察期限也没有出现这种症状的人,可以解除观察,返工上班。
第四条企业再生产批准程序
全市各类企业达到复产条件后,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计划复产申请,填写《企业复产复工审核审批表》(附件一),分等级向市、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其中:
十三个市属国有企业经市政府国资委审核后,报主管市领导部门批准,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由市政府国资委指导企业实施批准。
50户重点工业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报主管市领导批准。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由辖区政府行业监督部门审核主管县级领导批准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各类非工业企业按照所属产业类别,由所在辖区政府行业监督部门分别审查主管县级领导班子批准后,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批准,文件手续不全的企业一律不能复产。)
第五条再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生产企业和细则发布后通过批准的福山企业都要参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内容执行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坚持前方指挥,深防一线,及时发声,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的传播。
2.严格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必须充分坚持和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已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计划和各项预防措施。必须坚持防疫消毒措施,每天定期保持企业内车间、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地区消毒、清洁、通风、卫生环境清洁。要定期消毒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充分保障口罩、消毒液等各种防疫用品的供应,确保员工得到有效保护,企业能够安全有序地生产。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传播,帮助返工人员提高预防意识。每天向主管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天防疫情况,如有传染病,应及时报告。
3.严格实行全员登记记录制度,建立企业出入档案,登记、检查企业出入车辆。对企业出入人员的姓名、国籍、往来方向、交通工具、时间等进行实质性、动态记录。每天对全体职员进行2次以上的体温检查
。4.加强企业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确保餐饮安全。员工就餐要严格落实分时、分批、分餐制度,严禁“扎堆就餐”。职工宿舍要保持干净清洁通风,严禁集中住通铺宿舍。
5.加强返工人员通勤管理,在排查摸底充分掌握返岗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制定错峰返岗工作方案,引导返岗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返岗,返岗工作人员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集中乘车需要,由用人企业安排专车统一接送,并做好专车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员工出行,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
第六条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红飞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捍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企业复产“返工”专项工作组,统筹负责全市企业复产“返工”人员科学管控工作。工作组下设工业企业管控组和非工业企业管控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2)。
2.职责分工。
7家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行业在产企业相关情况,并会同相关县(市、区)统计、填写《全市在产企业人员排查统计表》(附件3),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管控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市国资委具体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全市商贸流通类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类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全市工商业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市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全市金融机构的管控指导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全市涉农企业的管控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级行业监管部门指导下,对本辖区企业复产及“返工”人员管控工作统筹安排,要参照市级复产“返工”管控工作组织架构成立由相关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细化责任,扎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复产及“返工”人员的科学管控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对辖区申请复产的各类企业及人员“返工”管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并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做好与市工作组对接。
第七条督导检查和工作纪律
由7家市级行业监管部门成立督查组(附件4),定期对各县(市、区)企业复产审批及“返工”人员科学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虚假应付、工作不力致使出现工作被动的,将提交市“三返”人员工作专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实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第八条信息报送
1.各县(市、区)企业复产“返工”工作专班建立情况及专职联络员信息请于2月4日12:00前报市工作组办公室(邮箱:lygyjjyxj@163.com,电话:63931636)
2.全市《在产企业人员排查统计表》由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各县(市、区)政府统计填写,于2月4日下午6时前将所有在产企业(截至2月4日)信息报工作组办公室;2月5日后,由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对通过审批复产企业进行汇总,填报《在产企业人员排查统计表》,并于每日下午4时前报工作组办公室。
3.各督查组督查情况于每日下午4时前报工作组办公室。
4.各县(市、区)专职联络员于每日上午10时(必报)、下午3时(根据工作需要)将《企业复产返工人员情况日报告》(附件5)分别报工业企业管控组联络员(郝爽)和非工业企业管控组联络员(黄明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第八条附则
1.本细则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式实行,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同步调整。市、县(市、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细化企业复产复工条件、审批程序、管控标准、申报事项并告知各相关企业。
2.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分行业进行解释。
2020年2月3日
附件:1.企业复产复工审核审批表
2.全市企业复产“返工”工作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企业复产及人员“返工”期间疫情形势可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市“三返”人员管控工作专班领导下成立全市企业复产“返工”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红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捍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站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苗惠芳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吕宗乐市商务局局长
胡大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吉建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克振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裴万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络员:王昊 市政府办公室十科副科长()
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做好全市企业复产复工管理及“返工”人员科学管控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赵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按产业类别分为工业企业管控组和非工业企业管控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组
组长:赵红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站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苗惠芳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王跃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联络员:郝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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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管理及“返工”人员科学管控工作;负责2月9日后复产复工的50家市级重点工业企业、13家市属国有企业复产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督促全市工业企业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非工业企业管控组
组长:张捍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吕宗乐市商务局局长
胡大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吉建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克振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裴万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联络员:黄明知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副科长()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非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管理及“返工”人员科学管控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按行业监管责任对2月9日后申请复产复工的各类非工业企业复产工作进行审批;督促非工业类企业落实好防控措施。
3.全市在产企业人员排查统计表
4.复产“返工”工作组督查分组名单
5.企业复产返工人员情况日报告
县(市、区)政府填报
现将 月 日本辖区内企业复产返工人员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产条件及具体复产情况
(一)复产返工条件及返工前摸排登记情况。
(二)企业复产返工人员情况。本辖区内共有各类登记注册企业家、人员人,其中,工业企业家、人员人,非工业企业家、人员人。截至月 日,已复产企业家、返工人(工业企业复产家、返工人,非工业企业复产家、返工人);从外地返洛人。
(三)重点人群管理情况。未返工 人,其中滞留市外人(疫区人、省内敏感地区人、其它地区人),采取防控措施人(隔离观察 人、确诊治疗 人、疑似病例人、医学留观人);隔离期间具体管控措施等。
二、人员返岗后防控管理情况
复产复工企业是否对返工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是否对人员车辆进出进行登记管控,是否对员工开展体温检测、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
三、后勤综合保障情况
主要包括各复产复工企业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全面消毒,以及返岗人员的就餐、住宿、交通等保障措施情况,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四、严明纪律情况
主要包括各复产复工企业疫情管控预案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等
五、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六、其他情况
注:以上各项内容中,除了本辖区总体情况外,一些单位的典型特色做法要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