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河南省住建厅、广东省三高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互联网等。
最近河南省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1.资质统一推迟到2023年12月31日。以下内容不适用: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取得有效期为一年的资格证书不适用上述规定,应申请重新审查。资质动态审查不合格、逾期仍未到位的,不适用上述延期规定。2、申请二级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拥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根据现行二级资质标准申请升级,也可以根据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类别及数量将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调整。3、资格合并、结构调整、分立、跨省变更信息:
企业要处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合并、重组、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必须满足相应类别的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素质因重组、合并、分立、省际变更等原因发生了变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准入和入关,动态审查资质转出企业的所有素质。要验证企业是否存在不良信用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纠纷等。企业素质与星际重组、合并、分立有关,业务处理部门需要留下相关审计资料进行调查。省内素质需要企业的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办公场所等主要指标满足该类别的素质标准要求。4、优化建设劳动资格记录制度审批。
不再办理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的重组、合并、分立、延期等业务,企业可以根据文件要求重新申请。现有劳务资质证书信息将不会在2023年3月1日以后出现在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相关企业可以根据备案制申请劳务证书。另外,广东省三k党平台系统最近发布了温暖的提示。
最近我们厅的电话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广东建和署[2022] 846号)
企业直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
1.建设市书[2022] 361号文印发后,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具体审查指标是什么?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设市署[2022] 361号)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根据新的申请或增案提交相关资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设时[2014] 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建设公司、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类别3级素质标准要求
以企业直接申请建设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审查以下指标。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韩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械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总数不到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到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经验,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到6人,结构、供水、电力等专业齐全。
(3)经过考核或培训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到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完成了本类别的资金。
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2.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需提交那些材料?
答: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申报企业应填报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还需上传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扫描件,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同一个技术负责人能否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答: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4.技术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如何认定?
答:技术职称人员是指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5.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按增项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否需要注销原资质,社保如何计算?
答:已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增项或升级申请,需考核企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不需要注销原有资质,如审批通过,再进行注销。
6.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标准》要求。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考核。
7.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等应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不需累加每类人员数量指标。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可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8.标准中要求的设备,可以是租赁的吗?上级划拨的是否可以?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设备,应提供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有三级资质可以选择升级二级资质或直接申请二级,分别详细介绍一下:
1)三升二
考核:企业资产,企业业绩,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考核个人业绩),部分资质考核技术装备;
2)直接申请二级
考核: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总结:如果三级企业满足二级标准企业业绩要求,建议选择升级方式,考核内容相对简单,如果不满足企业业绩,选择直接申请二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