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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退休员工申报个税】如何处理退休连任者报酬的税金和社会保险?税金特别附加扣除适用吗?

时间:2023-02-21 00:26: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作者:马君生博士

一、退休再就业人员的报酬如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的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干部、劳动者的安家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费、退休费、退休费、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费。

除上述待遇外,退休人员再任用报酬应与其他人员一样,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退休人员领取的法定养老金不需要交税,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属于综合收入,需要缴纳税金。

二、退休连任者报酬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财税闲谈)

通常退休回用和雇佣机关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其报酬属于“劳务补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连任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工资收入”征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次任职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含协议),长期或连续雇佣与雇佣关系。

(2)用人单位因私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席时,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用人单位和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和其他待遇。(注:社会保险不再是必需的)

(四)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2011年5月1日起:2。退休人员任职定义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财税杂谈马君生)

第三,退休连任者获得报酬,税收扣除适用基本扣除费用、特别追加扣除等吗?

退休者的综合收入也适用于各项扣除。

如果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平时可以扣除。

如果补偿属于“劳务补偿”收入,平时不能扣除,要根据劳务补偿进行代扣,每年汇缴时可以申报各项扣除。

4、退休再就业者补偿,从税收角度看“工资工资”或“劳务补偿”的各利弊?

工资工资一般每月可以扣除5000元的基本扣除和各项目的附加扣除等,相对来说,平时的预扣预付税一般较少。

劳务报酬每月超过800元,至少要代扣16%的税金(扣除20%,适用20%税率),平时提前缴纳的税金会更多。

但是,劳务报酬有一个优点,即在收回时综合收入额可以打八折,这意味着30万的劳务补偿为24万韩元,工资30万韩元按30万韩元计入综合收入额。(@财税杂谈马君生)

因此,在年报酬在12万以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工资收入,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

如果预计退休回来的综合收入将超过12万人,获得“劳务补偿”对个人更有利。

第五,连任的退休人员工资需要缴纳社保吗?

缴纳社会保障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1)单位部分

如果是劳务报酬,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不需要负担单位部分的社保。

如果是工资工资的话,计入总工资的话,雇主是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障缴费政策具体决定。

(2)个人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者不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对象。因此,对于退休连任者,无需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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