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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头雁村申报表】第十三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七次巡逻发现重点问题简报。

时间:2023-02-20 21:49: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19年4月至5月,示威派出20个巡逻队对1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巡逻,与省委巡视队一起进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逻,并对市县人防系统进行特别巡逻。此次巡逻共485个,线索174个,向被检查党组织提出了217个边缘变化问题,有力地显示了巡逻的抑制作用。巡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给相关当事人处理。现在通报一些重点问题,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监督:0635-8220719

电子邮件:lcswxcb@lc。

发信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46号市委巡逻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机关、市委员会工作部门、党校、法院等12个机关发现的重点问题。

市人民代表机关党组在推进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缺乏落地能力,在健全代表随行职务登记制度、规范退出机制、提高代表随行职务水平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责任、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大雁”的作用不充分,推动工作虚浮,标准不高,规范的文件审查、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审查及重大资金使用监督等都浮出水面。贯彻“五位一体”战略部署,没有起到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协同发展的高度立法主导作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长期空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检查出现被动局面。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例如,调查视察“日常化”、专题询问“形式化”、代表建议的处理情况审查“任意化”等,有些建议效果不好,有些合理化建议逐年推进。纠正违反中央8项规定的精神问题并不彻底。非法出差补助金领取、超标准装备办公家具等问题。

市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能力减弱,长期行政会议取代机关党组,领导干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部分“三中一带”事项没有经过集体研究。服务市政咨询中心工作不积极,委员职务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程序不规范。协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年度没有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协商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制度没有实施。提案工作不深入,重点提案选拔和监督制度空战,2019年没有将市议会相关重点工作纳入评选范围。调查视察工作的实效性不强,宋、抄、古典路线等问题突出。政风熟记要求执行不严,不重视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施政要求不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禁止,违规保留超额车辆,违规向家属院负担费用。关键是廉政风险预防不当,采购过程缺乏监督和管理。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夸大浪费,非法支付等问题时有发生。

市议会办公室对党运营系统的“五个坚持”要求存在差异,黑色制乐、郑文监会、省委巡视整改等重点工作不够有力。决策体系不规范,不建立工作会制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重,团队研究研究党治国党布局的事情并不常见,个别领导干部按党课抄网络资料,部分支部委员不参与党员民主评议。“中枢”的作用不好发挥。“三服务”水平不合适,个别文件质量和发行程序不严格,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很紧。监督人员力量不足,无法对部分重点工作的实情进行一线监督,未能确立“说真话、说实情”的监督权威。信息主导地位不足,没有建立信息联系体系,信息来源少,覆盖范围窄,水平不同。纪律规则意识不强,有私家车供养、乱发福利等中央八项违反规定的精神问题。内部控制体系不严格,存在违规招标采购、没有详细报销、左座等问题。

示威宣传部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薄弱环节,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不合时宜,因此制定了出台的实施细则,称“上下一般较粗”。指导、组织、指导理论学习作用不到位,自身理论中心集团建设不及时,上级安排的政治学习行动缓慢。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设研究部署少,组织生活制度实施不完善,党的建设资料照搬不一,议会选举不规范等问题。对于下属机关的指导、监督不到位,讲师团存在党员不规范、雇用人员比较随意的问题。功能作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没有根除,铲除黑的宣传发动工作仍然留在脸上。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主动意识不强,文化产业相关机构如何改善经营、扩大收益的指导措施不足。权力运行有薄弱环节,部分支出项目不经过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

市委统战部以领导党外人士学习新思想为重点,对集体课堂教学、专家教学、与党外干部面对面交流、中学思维实践、教育、教育、教育、教育、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高,实行工作责任制不合适。不能充分发挥与党外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党外干部的使用存在不足,推进“两个健康”工作存在差异,发挥民营企业家吸引商人的作用不足。由于民族宗教监督不力,宗教活动场“六镇”活动形同虚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访问研究抄格式、党建资料、对外网站长期不更新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使问题形式化,纠正措施系统化,组织学习不进行,支部改变会期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全、研究少、廉政保障措施不足、专项资金管理缺席、处置执行不规范、培训费用超支、超标准接待等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市委政法委在严治党压力下不能正常传导,因本系统发生的违法事件,没有进行警告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得不够紧,市反邪教警告教育基地的重建被轻轻利用,市见义勇为不足以使基金会发扬社会定期作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给予优惠,始终联合中心建设相对滞后,对“绿色平安网格院”专项经费监督不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缓慢,在小黑帝乐工作责任下推进,监督指导不足。部分业务行动实施少,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律师参与解决代理法律,信访案件业务组织不力,调查安全风险,防范4种风险业务。

通过报表台账进行调度,反邪教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执行搞选择。重点环节和权力缺乏监督制约,经费支出把关不严,资产管理不规范,租赁综治中心办公场所未履行审批手续,有的公务用车登记在其他单位名下;仍存在个别会议借机吃喝、违规发放稿酬及值班补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市委政策研究室发挥政策理论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专责机关作用不充分,对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方面的政策理论研究重视不够,投入力量不足,对先进地市的先进经验研究不够,向市委提出的前瞻性、创新性对策建议不多。改革“中枢”作用发挥不到位,缺乏啃硬骨头精神,在推动对农业农村、教育医疗、营商环境等领域改革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研究推动不到位,改革督查、成效评估等存在明显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工作标准不高,下基层调研习惯提前定路线、人员;“双联共建”工作急于求成,盲目上项目造成财政、企业资金较大损失,从未总结反思,反而当政绩宣扬;存在多份公文丢失,对发出的交办单、督办单数量不清等问题。纪律规矩意识松懈,主任办公会部分纪要与实情不符,支部换届等基层党建材料造假;仍存在多领差旅补助、违规政府采购等问题。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解放思想不够,敢想敢干的劲头不足,按部就班多,创造性开展对台工作不足,在促进聊台交流、服务台商台胞方面发挥作用有差距。涉台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省连续三年排名靠后;推动落实“惠台31条”不力,未及时出台相应文件。涉台协会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对全市2个涉台协会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指导缺失,致使涉台协会职能虚化、活动开展少,台属联谊会因“僵尸化”问题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审核把关不严,对赴台人员身份政审不严,提供材料不全或少数申请表缺少公章、时间等仍予以通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标准不高,红头文件出现多处表述性错误,有的照抄照搬省级文件及其他单位材料。制度笼子扎得不牢,权力运行存在风险,部分资金未经过研究和报备直接拨付,跟踪管理不够,资金使用较混乱。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带头贯彻“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的政治担当不够,示范表率作用不明显,在自身党建和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灯下黑”问题,自身党建工作存在未按期换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不严肃等典型问题。市直党建工作龙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统筹总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大局观念,对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不够,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存在较多问题,在引导市直单位加强党费使用上力度不够;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存在打造“盆景”现象;对市直妇女、共青团工作等重视不够、推动不力。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缺乏活力。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工委监督执纪职能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有漏洞。

市法学会对党建工作不重视,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机关及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致使建设水平滞后于全省平均进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会员队伍管理失职,个别会员违纪违法后未及时进行清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倒根存,主责主业不聚焦,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库,课题立项结项评审活动流于形式,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率不高;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建议、法治座谈等工作不经常;组织会员参加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活动次数少,未形成联系服务会员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总结照抄照搬,出台文件未结合我市实际。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班子集体研究,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监督,部分资金存管及支付脱离监管,相关资金收缴情况公示公开不到位。仍存在超标准购置办公电脑、违规报销差旅补助、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市委党校阵地意识不够强,教学培训的主课主业地位不凸显,教学内容、课程更新不及时,仍以老教材来讲新理论。发挥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作用不够,提交的咨询类课题质量不高;利用孔繁森精神开展教学不够,没有开展孔繁森精神专题研讨。落实“党校姓党”不坚决,学习贯彻上级意识形态文件不及时,专题研究次数少。管党治党偏松偏软,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申请材料审批不规范,部分教师执行外出授课报备制度不严格,存在私自外出授课问题;学员管理偏松偏软,内部处室沟通不畅,造成核减相关费用不及时。违反财经纪律,存在报销单据缺项,无清单、无明细,大额定额发票报销、白条入账,超标准支付培训费,违规支付到个人账户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制定的部分制度和计划实际并未落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建设首位意识不突出,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抓党的建设力度偏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干部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编制管理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严格,书记员队伍建设跟不上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做得不够,“立、审、执”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用形式化,执行案件中存在超时限立案、没有穷尽执行措施等情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真正树立,回应群众利益诉求不够积极主动,存在群众信访投诉现象严重、诉讼费久拖不退、司法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工作标准不高,全市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高,诉讼费追缴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禁而不绝,发文数量有增无减,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

二、巡察6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示范引领和中枢机关的纽带作用发挥不够,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够,谋划和推动工作依靠开会、发文的惯性思维没有彻底改变;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少;对我市亮点难点工作情况深挖深采不够,捕捉信息敏锐性不强;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运用新思想进行宏观长远谋划思考不深。对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缺失,市驻京办、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东昌宾馆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突出。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持续改进作风不够彻底,存在“老好人”思想,政务公开考核随意变通考核标准;内控机制缺失,派驻专项检查指出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的问题,但仍未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巡察又发现新问题。

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缺失;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人事管理较为混乱;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巡察、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存在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力,狠抓落实不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研究。慈善总会组织不健全、制度缺失,运转不规范。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权力监督制约不够。专项救助资金监管缺失,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现象;个别下属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法治观念缺失,违规开展审批、执法;招投标问题多发,存在应招未招、指定服务、化整为零以及擅自扩大项目规模等问题;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资金被套取现象;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无清单、无合同报销及白条入账现象。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个别慈善救助项目缺乏论证、不切实际,造成资金浪费。还存在向下属及关联单位摊派报销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房地产数据统计公布不实,影响调控政策,关键时期行动迟缓,行政处罚避重就轻;落实住房保障制度不到位,统筹推进合力不足,管理环节政企不分;履行扶贫领域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职责缺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不力,装配式建筑发展滞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局面被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部门职责不力,建筑扬尘治理重罚轻管。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制约,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研究,部分权力长期过分集中,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重权轻责问题突出,简政放权有令不行,协会脱钩迟缓;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缺位,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重失职失责;财务管理、招标采购、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约束不力,存在制度漏洞和权力任性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度改头换面、行动少落实差以及问题整改“浮、偏、拖”等现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真正落地生根,乱开乱支等现象依然多发。

市交通运输局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按要求提供巡察资料,妨碍巡察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意识形态、行业扶贫、巡察检查整改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人事管理松散,领导干部长期兼职关键科室负责人、事业编人员长期兼职行政岗。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研究,农村公路建管问题多发,重点工程应招未招、围标串标问题突出,驾校审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非法营运车辆查处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履职不力。党组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乱发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应查处不查处违法运输危险品行为等问题屡禁不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国有资产、大额资金长期闲置、疏于管理,国有资产租赁、经营收入坐收坐支,超进度付款问题依然存在;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涂改财务凭证、虚假报销、报销个人费用、大额支出无明细、白条报销、向个人出借财政资金等问题。

市水利局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班子分工长期不调整,多个科室负责人长年不轮岗,“领地”观念较强,创新和进取意识不足;对下引领指导监督乏力,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有发生;决策机制不健全,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担当精神不足,落实巡察、专项检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漠视群众诉求,群众观点树得不牢。落实水利发展统筹规划不到位;落实脱贫攻坚不力,对脱贫项目监管缺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不到位,河湖划界和“一湖一策”方案编制进度滞后;贯彻执行市政府灌区管理办法不力,水资源统筹协调不畅。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监管缺失,对项目法人监管不力,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屡禁不止,内控缺失,工程资金管理混乱。专项资金监管缺位,制度空白,一些基层单位存在违规降低发放标准、延期拨付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白条抵库现象突出;工程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虚编项目预算、虚列项目支出;财务报销不规范。

市城市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出现断层,部分下属单位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个别人员对巡察敷衍塞责、干扰对抗;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组织生活会材料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一定程度存在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解放思想大讨论意见反馈速度慢、效果不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疾尚存;违法建设处理不及时、不彻底;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权力的监管缺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资产管理、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暗箱操作、风险突出,违反财经纪律侵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存在本位主义倾向,工程项目“体内循环”现象严重,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市场化改革迟缓,下属企业“四风”问题较为突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彻底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超额报销差旅费、借机旅游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巡察东昌府区柳园街道、闫寺街道、张炉集镇,高唐县姜店镇发现的重点问题

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民主决策不规范,党的建设存在缺失,党风廉政建设未能抓牢抓实。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力,老旧小区改造群众意见大;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滞留挪用专项资金;漠视群众诉求,处理信访问题简单化,对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工程资金管理失范,应招未招、未招先定、拆分项目、大额追加不招标、陪标串标等问题多发。农村三资监管不力,财务报销不规范,城中村资产、资源流失问题严重,村账乡管流于形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存在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文件照抄照搬、会议记录造假等问题。财务监督不力,资金管理混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时有发生。

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内政治生活虚化随意,执行集体决策不严格;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不精准,帮扶责任压得不实,扶贫资金监管不力,产业扶贫支撑不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上级惠民政策措施走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权力运行不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问题突出,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监管缺失,资金拨付随意突出,存在不审核款项明细就将大额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问题。农村三资监管不力,村账乡管徒有形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文件印发管理混乱,为应付检查随意更改;领导小组层出不穷,过多过滥。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存在消极应付巡察问题。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工作中缺少争先进位意识,担当作为不够,自甘落后,“拖、等、慢、靠”思想较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机械制定解放思想大讨论方案,随后行动迟缓;对巡察反馈和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在重点工作推进中浮于表面、标准不高,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性差、意识形态工作行动迟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违纪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对受处分人员疏于监督教育和管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学风不实,发展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为民服务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贫困户用心用力不够,产业扶贫项目长效机制建立不完善,部分帮扶措施落而不实。重点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和采购服务项目实施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应招未招、借用资质招标和场外交易等问题。经费开支审核把关不严、资金资产管理较乱、土地租赁不规范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较多。

高唐县姜店镇重经济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不够,各项要求在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中打折扣。镇纪委“三转”不彻底,仍过多参与政府业务工作,处分执行落实不到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意识不强,违反组织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随意设置机构、安排人员。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扶贫工作中“指标化”、“救济式”倾向明显,长效扶贫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不严,存在“农地非农化”问题;危房改造审核验收走形式。农村“三资”监管不力,村务公开不规范、土地出租普遍不签合同、清产核资中瞒报少报集体资产;农村集体收入乏力问题十分突出。权力运行不规范,盲目决策,投资兴办的镇属企业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和较大风险;重点项目决策和实施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场外交易等违规招标、采购问题较多。超范围报销、重复发放奖励、虚增财政收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依然存在。

四、人防专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职能发挥不力。市级人防对待专项治理和巡察被动应付,落实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对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长期不整改;人防建设有法不依,巨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长期欠征未追缴,大量建筑工程绕过人防审批,人防地下室应建未建;体制机制不理顺,权限不清职责不明,3个市属开发区人防审批及监管工作均未开展,基本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市县两级易地建设费减免层层越权审批,人防规划建设进展缓慢,市级机关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基地推进不力,茌平、临清人防指挥所应建未建,多个县人均人防面积严重低于目标要求,防空预案与现实严重脱节,战时行动和人民生命安全无保障。二是违规任性用权,工作失职失责。人防工程建设审批随意,对批而未建项目缺少督促监管;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把关不严,多个县(市)自定“减免缓”政策,违规审批、随意减免;人防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全市普遍未依法实行易地建设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易地建设费被挪作他用,多个县(市)截留应上缴省市人防资金,有的结余资金长期闲置;人防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结建不足,监管维护责任缺失,对已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未制定维护管理制度,也未开展有效监管,人防工程安全检查造假、未悬挂安装标识、设施损坏挪用、人防地下室被变相出售等现象多发。莘县违规免收、缓收多个项目易地建设费至巡察未追缴;茌平县对借用棚改名义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且手续不完备的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易地建设费未征缴;东阿县审批过程中“搭车”减免,将含商住商用的回迁安置项目全部减免易地建设费;临清市多年来未开展人防执法工作,同时存在“打包”收费情况。三是纪律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高唐县多年来均以收取易地建设费的方式代替人防工程建设,至今人防工程建设寥寥无几;阳谷县采取限定收费总额,“打包”收费后再统一分配的方式收取易地建设费,县人防办失去了应履行的征收和监管权;冠县人防办自设“预审”环节,违规以预审代替审批,对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收取地下室租金的方式规避易地建设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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