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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畅悦园申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解释公告。

时间:2023-02-20 21:46:3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最近刊登了文章文章《首开股份千亿负债都干了啥》,解释了首次股票负债规模、最近公告和年度报告的部分数据。其中,对首次开设股票部分财务数据的分析存在理解错误,与事实不符。现在对句子相关部分的解释如下。

一、公司其他债券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构成:

第一种股权其他应收款主要和其他行业企业的性质一样,主要是股票和联营、合营企业的王金、自营企业和少数股东的王税。2018年底,我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472.58亿元人民币,其中:

1.联合经营企业的王金为240.18亿韩元。目前,房地产行业普遍采用合作获得土地、合作开发的模式。第一股是股东之一,与其他合作公司设立公司开发项目,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对于联合英(非表)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股票财务报表的首次开立反映为联合英企业的往来资金。

2.股份费全资子公司首次开设对少数股东的其他债券206.11亿韩元。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在返还前期股东提供的资金后,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按照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提供账面剩余现金,不收取利息。该项目公司是第一个股权控股和票,由第一个股权接收项目公司的资金和往来余额合并抵销,项目公司根据股权比例向其他股东提供的资金作为非电子子公司,以其他应收款处理给少数股东。

3、保证金、保证金、储备金11.25亿韩元。

4、债券分红10.6亿人民币。

5、其他4.43亿韩元。

(二)公司2018年度报告前五大其他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1、2018年底,首次股权其他债券前五名情况如下。

以下是对5家非全资子公司的具体说明。

(1)北京第一家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旭泰)是第一家股份,成都嘉森合作成立的,持股比例为51%: 49%,2016年投资成都紫米项目,同年开始预售项目,2017年项目公司实现资金盈余后,按比例为各股东提供资金。2018年底,成都旭泰将每个时间段提供给成都Garson的资金余额归类为不同的应收账款,在两年内。

(2)北京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苏泰)、第一家股份、深圳联信、龙湖中百、北京保利英合作成立,首次持股比例为25%,2016年投资开发电商家乡项目,同年项目开始预售,资金盈余形成,2017年开始项目陆续出现。

(3)北京万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万信)是由第一家股份、深圳联信、华润曙光合作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占25%,2015年投资了华香百分点窑项目。从2016年开始预售,2018年项目陆续完工后,期末账形成了可分配利润。2018年底,北京万信将2018年提供给股东的资金余额列为其他债券,不超过一年。

(4)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泰)是第一家股份、龙湖中百合作成立的,首次持股50%,2015年投资开发天富集项目,2017年开始部分建筑竣工,形成销售利润,2018年首次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2018年底,北京金泰将各期间累计提供给股东的资金余额与其他

(5)广州市豪品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豪品)是由第一家股权名乐城合作成立的,首次持股50%,2014年投资广州市天秋原著第一期项目,2015年底开始预售项目,2016年项目公司实现资金盈余后按比例向各股东提供资金。2018年底,广州豪品将向各期初至今股东提供的资金余额列为其他应收款,列为3年内。

(6)广州市陈亮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陈亮)由第一家股份、广州市容量房地产有限公司(容量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投资开发第一家股份50%,2017年广州白云天赫项目,项目公司实现资金盈余后,向第一家股份、容量房地产的股东名恶性投资。2018年底,广州陈亮将向各期初至今股东提供的资金余额列为其他应收账款,老龄化到两年内。

2、其他债券形成的主要原因:

上述5家合作公司、其他债券形成理由相同,北京旭泰对成都嘉森形成了其他应收账款,北京旭泰解释说,这是第一家开设股票并与成都嘉森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第一份股票合并报告。项目公司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预售,2017年北京旭泰返还返还前股东提供的贷款后,账面现金仍有盈余。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了资金。这是北京旭泰公司向第一家股份公司提供的资金,项目公司被第一家股份控股和表合并资金及往来余额抵消了。北京旭泰向成都嘉森提供的资金在首次股权合并报表中被处理为其他债券。

(三)北京市城市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说明:

2018年通过首次股权增资形式进入北京城市建设下属子公司北京城址,持有北京城市公司49%的股份。圣地

公司开发项目为北京畅悦园项目。为支持项目开发建设,首开股份与北京城建均按照按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由于北京城志为北京城建子公司,该公司由北京城建公司并表,北京城建与北京诚志之间的往来款在北京城建合并报表中进行了合并抵消。首开股份向北京城志提供的资金,列为首开股份的其他应收款。

综上所述,首开股份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与其他地产企业一样,是由于与合营、联营企业发生资金往来形成的,并不存在所谓“将借来的钱又拿出去放贷”的情况。截至2018年年末,首开股份下属企业约170家,其中超过60%为合作、合营项目公司。由于合作规模大、涉及项目多,首开股份作为合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形成往来款,数额较大。

二、关于利息收入情况的说明:

(一)2018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利润表中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此变更事项已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文中提及的2018年利息收入激增至14.39亿元,正是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公司2018年度利息收入14.39亿元,其中12.56亿元为向联合营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详见年报附注披露),其余为银行存款利息等。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公司根据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与联合营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为联合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各股东向联合营公司适当收取相同利率的资金占用费。

(二)公司向联合营公司提供的资金来自于外部融资。2017年公司将支付外部利息扣减向联合营公司收取利息后的净额列示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向联合营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15亿元,作为公司当年非经常性损益处理。2018年,根据上述财政部意见,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8年报将利息收入包括向联合营公司收取利息均列示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同口径调整了2017年财务费用明细项。

三、关于首开股份薪酬情况的说明:

年报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不仅包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还包括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培训费等职工福利。

年报中,公司员工人数及财务报表职工薪酬的统计口径有区别。公司年报中统计员工人数1866人,为公司在册的员工人数。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对应范围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有关人员支出。其中,包含了首开股份在册员工,也包含了部分合作方派入项目公司人员发生的相关支出。

因此,直接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除以职工人数,计算出的平均数与实际的人均税前薪酬相差甚远,无法真实反映员工平均薪酬水平。而且,首开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与首开股份在册员工数,无直接对应关系。

四、关于首开股份负债率情况、销售情况、存货情况等的说明:

(一)关于公司负债情况的说明。

2018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81.58%,账面现金327亿,预收账款余额631亿,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1亿,短期借款8.9亿元,整体债务情况可控,偿债保障性强。上半年,公司公告的各项融资属于企业正常的资金安排。公司净负债率(企业的有息负债减去货币资金后对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在行业内属于较高水平,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将是公司未来重点关注和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销售情况的说明。

2016年-2018年,首开股份分别实现销售收入为:631亿元、692亿元、1007亿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03.9亿元。与市场众多优质地产公司相比,公司的销售情况,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三)关于公司存货的说明。

2016年-2018年,首开股份存货余额分别为:1145亿元、1445亿元、1641亿元,存货与公司资产规模之比保持稳定。2017到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了75%,按股权比例土地出让合同金额下降了57%,而同期存货金额增长了14%。

2019年,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判断,审慎增加土地储备及存货。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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