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了解到,根据中央宣传部等5个部门的相关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开展规范电影行业税收秩序的工作以来,电影行业纳税人正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为117.47亿韩元,已入库115.53亿韩元。目前,自查自我修改阶段已经结束,规范工作转入督促修改阶段。
据悉,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重视执法和服务,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了自我检查适用的具体政策,并在明星工作室等场所混淆了企业和个人应纳税收入。据悉,电影从业人员个人实际区分和调整充分反映了纳税人自查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为了使电影业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相关部门在逐个通报现场、电话、信函的基础上,对重点电影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接近需求课外税收政策。以方便税收为目标,设置税收服务专座接受咨询,开辟绿色通道热情服务。根据纳税人的意愿确定申报地点,使纳税人能够办理自检税等,从而保护电影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广大电影行业纳税人的积极协助下,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部分电影行业纳税人表示,通过此次自查,不仅感受到了严格的执法力度,还感受到了服务优化温度,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加强了遵守纪律、诚信纳税的意识。他们表示,电影行业关注度很高,作为从业人员,今后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公德,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中国法学会再税法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依法开展规范电影业税收秩序的工作,充分反映纳税人的主体责任,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督体系,促进电影业健康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电影协会秘书长表示,规范税收秩序事业的开展,有效针对电影行业突出问题,完善发展短板,化解行业风险,教育从业人员,为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自查结束后,根据纳税人的反应,相关部门对合格纳税人的自查自我纠正结果进行了反馈,使大多数电影从业者安心工作。进入督促纠正阶段后,将敦促目标是提醒那些自我纠正不正确、税收风险高的小规模纳税人注意。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行纠正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规范电影业税收秩序的工作,税收管理的基础和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希望广大电影工作者自己追求德艺双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工作,依法纳税,成为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期电影工作者。
资料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