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于2020年9月首次招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以下简称:EOD)模式试点项目后,EOD模式持续升温,各省申报工作正式展开。中情集团(以下简称:中情集团)作为我国投资建设领域综合服务运营者,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之一。截至2021年底,中井井区在新疆、山东、四川、陕西、河南、云南、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等10多个省的20多个县支持了EOD模式试点。
我国的EOD模式还是新生事物。相关项目设计和申报程序、各级支援政策也在改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在项目设计和申报中经常出现各种难题和遗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EOD项目的实施效率。为此,中政研究所回顾了相关服务案例,对部分实施的相关领导和干部进行了深入采访,总结了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并尝试了一些目标优化建议,以期对今后EOD模式试点工作有所帮助。
第一,强调问题。
第一,示范申报名额不多,很难满足地方的强烈需求。随着示范申报正常化,地方申报积极性明显提高,很多地方厅需要从10多个项目中选择项目。名额申报的稀缺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一些优质项目获得及时有力信贷支持的可能性。
第二,部分项目质量不高,存在贷款难问题。由于项目计划过于仓促,难以杜绝领导的“人事”,项目监督评价手段不能及时跟进等多种原因,部分项目即使通过审查,也无法获得信用支持,或者只有有收益的子项目才能获得信用支持,从而影响项目落地实施效率。
第三,支持福利不足,限制了项目广泛推广的可能性。原则上,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也是享有生态环境项目巨额外部效应收益(土地出让金、税金、指标费、资源交易收入等)的政府。举报明确要求肥瘦,实现自我平衡。实际上是把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推给企业,但企业很难从生态环境项目中获得大量外部性的收益。不利于实现财政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不利于实现项目的经济平衡和广泛普及。
第四,政策创新力不足,妨碍社会资本参与和利益渠道。由于信息不足、政策分散、交易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健全、信贷支持政策限制等多种原因,目前项目参与主体仍然以地方国企、央企为主,其他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难以成为项目主导者,未能充分发挥机制灵活性、专业深度等独特优势,限制了社会资本的参与力和深度。
二、优化建议
第一,实施省级模式示范项目,形成国城二级示范体系。银行省级分行信用审批权限限额,信用资金需求低于此限额的申报项目将执行省级模式示范项目申报流程。省级模式试点项目的决策过程将发挥短暂高效的特点,实行动态申报原则,不限制申报时间,不限制申报数量,使一项审查成熟。条件成熟时,可以将申报制改为进货制,变成正常化和制度化。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高项目落地成功概率。鼓励银行主动今后提供服务,对要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释和技术指导,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选择一些省选择器试点,可以以举报银行信用支持为前提,尽可能避免模特试点成功,但避免融资不正常的情况。
第三,创新各种金融服务产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地政府设立面向生态的开发项目指南基金,为批准通过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创新特殊信贷产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应对多种信贷产品的项目不要获得部分收益少或无盈利能力的子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流动和配置。
第四,建立项目评审标准流程,确保项目申报公平公正。公开项目申报奖励目录和否定目录,项目申报审查评分标准,合理引导项目规划工作。由环境保护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银行信审专家等组成的项目审查专家组,负责审查过程专业科学保障,及时公布项目审查评分结果和专家建议,引导未审项目调整优化。
第五,建立了项目综合评价机制,加强了审查项目的全过程监督。项目审议后,启动项目启动评估,对贷款发放条件、建设施工条件等进行督促跟踪。在项目建设期间开始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检查项目执行申报方案内容。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进行了项目效果评价,综合计算了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促进两方面的效果。
第六,分批选定优质示范项目,提供后续优惠政策支持。根据三次项目的评估结果和其他信息,选择了优质项目,进入了示范项目库。鼓励地方政府依法以合规的形式考虑库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增量财政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税金、指标费等)作为项目的收入来源。鼓励地方政府为接收项目提供贷款折扣、建设用地指标比例支持等其他优惠政策。
第七,出台一系列上位支援政策,使社会资本参与渠道畅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发〔2021〕40号)精神,积极出台计划支持、产权支持、资源支持、财税支持、财政支持相关政策。致力于生态恢复,产业探索
投资、自然资源及指标使用“三打包”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作者:陈林凡
中建政研集团规划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乡村振兴研究院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