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贸人,难免与进出口税打交道。因为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时,外贸企业要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的纳税证明。因此,不仅要掌握进出口的各种税金及其特征,还要及时洞察海关对各进出口税的最新调整。例如,2022年7月15日海关总署最近发布的《进出口税款缴纳税通告》明确了“进出口税缴纳时间和逾期罚则”。
那么,这个公告对外贸人有什么影响呢?为什么总要注意调整税则?应该集中在什么税上?还有哪些外贸人需要知道的海关小费?今天,我们已经为你确定了要点。一篇干货都收录了。建议先收藏,慢慢看!
1、确定优先顺序:进出口纳税通知三大优先顺序。
这次海关总署发布了《进出口税款缴纳税通告》,要特别注意三个主要事项。
1。支付推送及时查询:在“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了解查询纳税通知推送,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时间很清楚。
-自海关纳税通知发布之日起15天内依法纳税。
-如果采用汇总纳税模式,纳税义务人必须在海关纳税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天内或下月5个工作日结束之前依法纳税。
3.逾期罚则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海关从缴纳期限到期之日起至缴纳税款之日止,每天缴纳欠款的五分之五滞纳金。
2.收到干货:注意进出口税政策的变化,提高通关专业度
进出口税和外贸人以最近引人注目的RCEP股息为例。如果以前东南亚国家对国内家具出口征收3%-5%的关税,RCEP生效后,这一税率将逐渐下调,甚至归零,对净利润较低的家具行业将产生相当大的好处。
为应对外贸政策的变化,外贸人员应熟悉进出口货物税及其特点,提高通关专业水平。要关注和研究各种最新通关便利化措施和关税减免政策,制定最有利的进出口物流方案。
众所周知,进出口税的一般类型有进出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等。这个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算公式分别是什么?还有什么通关岗位?请调查并接受以下干货。
01、一般进出口税种如下:
1-进出口关税
-关税范围:进口关税设定不同的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优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对进口货物,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实行暂定税率。出口关税设定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暂定税率。
-进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从价格征收关税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数量上征收关税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商品数量单位关税税
2-增值税
-增值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及进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商品,原适用16%税率,税率调整为13%。原来适用了10%的税率,税率调整为9%。详情见《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征应纳税价格、征关税、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3-消费税
11Hg%3D&index=3" width="640" height="427"/>- 消费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 消费税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4-反倾销税
- 反倾销税范围:商务部经调查后认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可以依法对该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实施方式一般是加征反倾销税,税率按倾销幅度大小确定。
-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5-反补贴税
- 范围:商务部经调查后确定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可以依法征收反补贴税。
- 反补贴税的征收: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再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反补贴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补贴金额,分别确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所确定的补贴金额。
02、海关小贴士:
1-如何查询税率?
- 方式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查询税率。
- 方式二:通过“互联网+海关”—首页—我要查—税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网址:
2-如何确定税费计征中的汇率?
- 以外币计价的进出口货物价格及有关费用,海关会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再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 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3-进出口货物税款如何补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布,经海关总署令第198、218、235、240号修订),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海关发现漏征税款的,应当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
当今外贸形势瞬息万变,中国内地海关不断因应局势,制定有利于外贸企业的政策。对外贸人而言,除了关注进出口税款及政策调整,首先是借助政策及改革红利,继续巩固现有客户。其次,采取数字化转型措施,选对可靠的外贸平台,则是开拓新市场、新客户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