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如何看待双向实名认证?
答:请在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实名经营税身份信息收集],确认登录电子税务局时认证的人“本人确认和实名认证”为“已确认”,否则再次操作本人确认和实名认证,如果是,请确认购买
图标说明如下
第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2,实名运营税身份信息收集页面。
02
问:替换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替换的电子普通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能无效。[我想交税]-[使用发票]-[替换发票]-[替换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点击“替换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图标说明如下
第一,我想交税-使用发票。
2,发票使用-发票替换-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替换。
3、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代实名认证。
4,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名认证-认证。
5,实名认证-认证成功。
6,红字增值税电子代替普通发票业务处理页面。
03
问:个人股权转让后,我们公司股东在市场监督局发生了变化,需要处理税金吗?
答:从2021年9月1日起,在申请本市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申请变更登记时,转让方为自然人,个人转让股权进行变更登记的,应当先将相关资料带到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到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在市场监督局变更后,应同步纳税。电子税务机关[我要交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更改一码信息],请在需要更改的核对清单列表中找到投资者相关信息,修改后确认。
图标说明如下
首先,我要交税-全面的信息报告。
2,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改变一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