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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各邑街2019年
秋季公立学校注册计划正在更新
清溪镇,万江街
申请时间,方法现在提供
家长朋友们赶紧get起来
请向孩子申请!
清溪镇
一、清溪镇户籍学生
(a)招生大象
1、一年级: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7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3.非作品年级插班:以6周岁入学为基础,必须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中学非作品年级转学篇必须与原来的在校年级相联系。
(b)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一年级:申请时间为4月26日、27日(星期五、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36000;地点是所属学区小学,申请跨地区入学的学生是申请的学校。
二至六年级:申请时间为6月4日、5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36030-11:30、下午2:30-5336000;地点是所属学区小学。注:已在传教文体局提交申请的插班生不再需要申请。
3.七年级:申请时间为4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36000;地点是清溪中学。
4、八年级:申请时间为6月4日、5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36000;地点是清溪宣教文体局(镇部大厦308室,已提交申请的插班生无需再申请)。
(三)学区划分
1、居民根据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学区进行区分。
2.新入住的非原住民以学生父母名义的住宅区所在地分为所属学区,如果学生父母没有住宅区,则根据工作单位所在的村委会分为所属学区。
(d)申请信息
1、1、6年级和8年级: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免疫接种情况审查报告(持《预防接种证》到大厦卫生服务大楼办理)。
(4)幼儿园入学证明(一年级新生提交)。
(5)在以下情况下,应根据需要添加信息:
新入住的非原住民需要提供以下三种资料之一。
a、以学生父母的名义,住宅房产证或购买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b、以学生父母的名义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c、学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会保障清单的原件。
申请跨地区入学的学生:以学生父母的名义申请的位于学区的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注:跨地区入学的学生到志愿学校提交资料)。
2、七年级申请信息及注意事项:
(1)家长可以带手机现场进行微型类手持qual(QR)代码扫描,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可以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将账户、房东、学生的户口页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检查后退回。
(3) 《全国学籍平台信息卡》,包括毕业小学的标识码和学生的全国学本号,做好毕业学校的公章。
(4)《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预防接种证》 ~大厦卫生服务大楼处理),报种后向登记处提交《审核报告》。
(5)校服订单:
步骤:A、按照指定地点将钥匙记录在“户口本复印件背面”。b、请到付款窗口交费。
说明:A、定制校服(定制、收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供应商负责。b收费标准:每人1345韩元(3件夏装短t恤、2条短裤;一件秋季长t恤,两条长裤;冬装上衣2件,长裤2件)。
(6)登记程序:
高度、付款符合指定地点。
确认登记窗口,用随身携带的资料和校服支付凭证在指定窗口登记。
(e)入学原则
1.学区内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本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2、跨地区入学申请材料在接受学校、宣教文体局审查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符合跨地区条件的学生入学。
3、2、6年级插班生的申请资料将由学校、传教文体局审查,合格结果将在7月5日前通知家长。
4.符合条件的本镇户籍生申请人数大于本镇学位供应人数时,应按照学生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对不能安排公立委员会的户籍生,应自行选择镇内民办学校读书,领取政府学位补贴。
5、公立小学户籍时
人数多于该校学位供给数时,按照录取顺序的先后,将超出部分学生按第二、第三志愿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或自行选择镇内民办学校报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六)关于逾期报名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入学申请,或在报名时间结束后才新迁入户的户籍生,我局会安排网上补报,并视公办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清溪教育”发布的补报通知。
(七)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小学必须在年满6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否则平台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3、已是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档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4、聋哑和智力障碍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学校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5、延缓入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教育办提出延缓入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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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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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一)受理范围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清溪户籍的非清溪户籍生;
(2)镇属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的非清溪户籍子女;
(3)优惠政策群体:持有《特聘人才工作证》或《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员子女;近五年获得市光荣称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受理年级
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
(三)申请时间
4月26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申请地点
清溪宣教文体局(镇府大楼308室)
(五)申请资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3)以下三项资料的其中一项:a、学生父母名下的住宅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b、学生父母名下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c、学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原件(在编职工、公务员、优惠政策群体必备)。
(4)优惠政策群体提交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市有关规定,特殊群体由我镇根据公办学位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2)当公办学位申请人数多于学位供给数时,按照“清溪户籍生——优惠政策群体——特殊群体”的先后顺序安排;
(3)对于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优惠政策群体,需自行选择镇内民办学校报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4)对于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特殊群体,可自行选择镇内民办学校或镇外学校报读。
(七)咨询电话
清溪宣教文体局 8773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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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特殊群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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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湾籍学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一)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
2、申请就读我镇公办中小学。
3、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
(二)申请材料
台湾学生的监护人需准备的申请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包括:
1、监护人签署的《东莞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原件,见附件1)、《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
2、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謄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台湾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和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台籍监护人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台籍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投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依据,台籍监护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续学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5、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因故不能随行照料就读子女的,须依法委托其他监护人负责就读子女的照料,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管协议文本;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受理时间
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受理地点
清溪宣教文体局(镇府大楼308室)。
(五)咨询电话
清溪宣教文体局8773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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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东莞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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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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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常态随机编班。
二、招生办法
1.万江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招收本街道户籍且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本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非万江户籍适龄儿童
积分制群体。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企业人才子女群体。按照《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含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万江街道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执行。
协议群体。按照我街道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协议,适用于相关房地产楼盘一手业主的适龄儿童。
优惠政策群体。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招生工作指引”内容,符合优惠政策群体有:
(1)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东莞市工作及居住的随迁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东莞市工作的随迁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随迁子女;
按优惠政策群体申请入学的,需按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等资料。
特殊群体。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指引意见,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符合特殊群体有:
(1)户籍不在万江的中央、省属驻莞单位(设在我街道)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儿童;
(2)祖籍是万江,移居香港、澳门等其他地方的非万江户籍的居民,且一直在我街道工作和生活的非万江户籍适龄儿童;
(3)在我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万江户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儿童。
按特殊群体申请入学的,需按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等资料。
跨镇街适龄儿童群体。我街道计划提供万江二中、万江三中、中心小学滘联分校、第三小学(原新村小学)、第七小学(原谷涌小学)、第八小学(原小享小学)各五个学位给跨镇街适龄儿童申请。申请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街道服务(凭劳动合同)或居住(凭有效房产证明)的东莞市非万江户籍的适龄儿童。跨镇街适龄儿童群体的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开始接受报名,2019年4月30日截止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万江户籍适龄儿童
万江街道所属社区原居民户籍(社区原居民户籍指祖籍已落户该社区户籍的社区户籍居民)适龄儿童须到划定的学区内学校报名。
万江街道所属社区非原居民户籍(社区非原居民户籍指祖籍非该社区户籍的社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儿童到万江教育办登记。
新城和坝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别到所属社区登记。
3.协议群体的适龄儿童须到相关楼盘管理处登记,待楼盘管理处报送名单、教育办审核汇总并发至各校后,由相关学校再行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4.其他群体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父母带齐相关证件到万江教育办登记,经教育办审核、汇总名单并发至各校后,由相关学校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5.积分制群体(待市定)。
6.企业人才子女群体(待市定)。
四、其他事项
1.新城社区户籍、坝新社区户籍以及万江街道所属社区非原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结束后再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万江第二小学招生办法:
(1)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四年级的适龄儿童;
(2)招收金泰、牌楼基、曲海、大莲塘、水蛇涌、共联、新谷涌七个社区的原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
(3)一年级和四年级分别招收20名符合市、街道有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适龄儿童。如申请人数在20名以内的,则按需安排;如申请人数超出20名的,则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4)剩余学位用于符合入读我街道公办小学资格(企业人才子女除外)并申请要求入读万江第二小学的适龄儿童。如剩余学位能满足申请人数的需求,则按需安排;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申请人数的需求,则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来源:各镇街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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