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造空间绩效评价9月30日截止。
2019年9月18日,广州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估对象必须在9月30日前向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纸质资料。
一、评价大象
2018年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昌空间星化统计,成功申报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列入我市注册范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69家)和创昌空间(127家)。在同一个运营单位同时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众创造空间,只需要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
二、政策支持
此次绩效评价主要以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昌空间的星火统计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业务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孵化器和中仓空间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孵化器和创造空间评估前20%(包括),评价结果以A级通过。分数从20%(不包括)到50%(包括),评估结果以B级通过。不包括a级和B级,评价结果合格的是C级。评价结果不合格是d级。在计算a级和B级的孵化器和创造空间的数量时,如果出现非整数的情况,则按照四舍五入方法整理。评价结果显示,A和B的孵化器和创造空间根据《后补助办法》规定进行候选人培养。
广州市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以A级、B级为单位,分别奖励20万韩元、10万韩元。广州市重仓空间年度绩效评价A级B级单位将分别奖励20万韩元和10万韩元。各区也有相应的套餐。
三、要提交的材料
(a)孵化器应提交的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2)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3)2018年孵化企业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中,孵化企业条件参考《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穗果昌奎(2018) 6号)。
(b)公共空间应提交的材料:
(1)公共创造空间基本信息表。
(2)公共创造空间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3)审查期间获得投资融资的团队和企业的数量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审查期间,团队及企业获得了总投资额及相关证明资料。(文|白翁天下242460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