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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怎么填申报】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怎么注册?

时间:2023-02-20 10:44: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19年正在接受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后要开始注册。二建证书在哪里登记?我该怎么登记?

部分省、市、市、市、市、市、市、市、市。

重庆:重庆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江苏:江苏建设人才网,北京:北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广东:广东省建设从业资格注册中心,上海:上海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陕西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山东:山东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吉林:

两个登记过程

一、登记申报

1.登记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建设公司网上申报,如果网上申报成功,则必须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的申请书。

二、登记期限

1.申请人可以在证书颁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三、初次登记提交材料

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通过证书、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照片2张增项考试的人,将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照片2张。(复制的内容必须包括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等。)

3.申请人与雇佣企业签订的雇佣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的初始登记必须提供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副本。

四、数据审查

五、结果披露

申请初始登记、重新登记、增加登记的建设部在收到初审意见后20天内完成批准,作出书面决定,并将批准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批准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只确认申请人的重复登记申报情况。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所有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10天内完成审查,总结书面审查意见,然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要汇总审查意见结果后,于10日向社会公示,公布没有异议的,并批准登记。

六、签发登记证书

建设部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登记的申请人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登记证书照片上加盖起薪印章。经批准同意登记、追加登记、注销登记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登记证内页贴上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纸,并加盖起薪印章。

国生教育相关人士提醒广大考生,经批准,同意初始登记、继续登记、追加登记、重新登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登记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10日内向建设部申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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