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动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黄浦区119、120街坊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如果有移动相关问题,请联系方燕律师。方妍律师和中级职称律师被评价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另外,方燕律师被选为上海市律协第11届房地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黄浦区119,120邻居居住困难家庭数审查方法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规范征收范围内居住困难者的审查和认定工作,制定了以下审查办法:
一、适用范围
征收范围内的居住困难家庭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补偿金,按照本审查方法第四条换算公式计算后,对人均建筑面积不到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家庭增加了保障补贴。但是,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情况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用于购买产权交换住房。
二、审计标准
1、按照《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住房规定[2019] 17号)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市住房规格[2019] 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居住困难家庭数及住宅面积验证确认时间以本地块住宅征收决定公告日为准。
三、驻地弱势家庭人数审计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的;
申请人应向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或者公共房屋承租人设在该征收地块上的旧住房保障机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收集的房屋所有权证明;
2、收集的房屋登记证明;
3、这个城市有其他房子,需要提交相关证明。
4.申请人要求承认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居住人口,必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和当地居住委员会颁发的居住状况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受理窗口原件和复印件正确核对后才能受理。
(二)受理窗口一审
申请人提交文件的,区住房保障机关的受理窗口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天内受理。申请人未能提交文件的,受理窗口应当通知申请人补充和受理文件。受理申请后,区住房保障机关将受理窗口,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提交的申请书和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事务所的协助资料进行核实和调查。初审意见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提出。
(三)检讨区房屋保安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关在收到受理窗口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复审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或情况特别复杂,必须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再审意见将在收到受理窗口初审意见之日起60天内提出。
(d)宣传审查结果
居住困难家庭再审结果由区住房保障机关在征收地块空白中公示,公示期不满1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机关审核,复核结果由征收地块空白中公示,公示期不满7天,公示期届满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符合居住困难家庭人口核定标准的重新审核,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四、住房贫困家庭折算公式和补贴标准
转换公式如下:居住住房补偿额换算单价\居住贫困家庭数。
保障补贴标准:保障补贴=换算单价居住困难家庭数22平方米-征收居住住房补偿额。
本地块折算单价为建筑面积21000元/平方米。
本文摘要:黄浦区119、120邻区、老城改建项目、居住困难家庭数量审查方法、东大路、南到肇州路、从济南路、北到复兴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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