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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用申报表】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3-02-20 06:14: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 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育[2014] 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

一、招生大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守纪律,报名参加广西2019年普通高中入学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周:学校专业调整后,上述招生专业将纳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种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我们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有16人。

三、登记和网络审判

1.加入

在线注册时间: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10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在特殊类型的招生申请平台注册登记。

考生应根据注册系统提示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资料。

(1)注册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书扫描件(该申请书应为在线注册成功后生成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书,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确认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请由校长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按页码顺序上传。

(2)自荐报告。

(3)高中阶段获得了中国科学协会举办的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运动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奖者证书扫描本。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需加盖初中公章)。

(5)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6)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结果。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反映综合素质的相关资料(竞赛场地等)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细公示的证明,需要校长亲自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需要考生填写信息,上传大量资料,因此考生必须提前熟悉注册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点击确认,避免考生个人不熟悉注册系统,出现错误,无法通过网络审查。

2.考试确认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注册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而缴纳的考生被认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缴纳考试报名费90元/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计物资费(2010) 371号文件费),缴费等相关费用。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试信息,携带身份证原件,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邮寄书面资料

考生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网上申报的纸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志愿书为资料封面、封面、封面)。如果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到我们学校,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过期不受理。考生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军务官108室。

四、甄选程序

1.初审

申请截止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全者不予审查)。学科专家“百图包”分别独立审查和探讨。考生可以登录2019年4月25日以后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了截至2019年5月20日符合审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入学考试院进行了信息三级公开,没有异议的人获得了审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的公告。

2.测试

(1)面试

面试包括:

考试候选人注册的学科专业领域和创新能力;

对考生的学科潜力进行相应的专业测试。

(2)体检

体质测试包括跳远、在座位体前弯曲两个项目。体质测试成绩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版)中相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基准。

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具体时间和考场日程请参阅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3.入选考生及等级标准的确定

考生以最终成绩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试的面试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包括在审查总分中,但体质测试成绩必须合格。

各种面试至少有5名专家进行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决定。

A.入选考生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初审合格考生总数的20%。

B.面试中所有专家都被公认为优秀考生

可评定为“优秀”。

4.入选名单公示

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6月22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5.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及录取政策

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长为学校主要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防权力寻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

3.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5.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上公示。

6.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详尽公示。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7.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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