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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申报平台首页】抓紧了!慢性病首次“在线”举报

时间:2023-02-20 04:57:5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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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我市正在进行市中心居民和城市工人外来慢性病申报,并在7月31日前进行集中申报。7月15日至7月17日,我市已有4500多人进行了“网上”申报,今年市政局首次通过“大庆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不见面、网上”门诊慢性病申报。因为这是第一次在线申报,所以部分人员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手机上的信息都写完了,为什么不能提交?”

“我提交了信息,怎么确认是否申报了?”

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医疗保险局职员作了细致的回答。

申报基本情况

问:谁能报慢性病?

答: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种类和病情符合慢性病档案的要求,可以申请正常的保险缴费。慢性病认定后,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基金可按规定支付部分门诊医疗费用。

问:今年慢性病申报的病有多少?

答:今年申报兵种中,城市劳动者35人,市中心居民25人。上:不同兵种的认定标准不同。具体认定标准可以在“大庆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2020年关于启动外来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下查看,也可以在大庆医疗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中查看。

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外来慢性病,每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外来慢性病补贴标准(元/人、年)如下。

高血压并发症:2000元

冠心病:2500元

风湿性心脏病:1500元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2000元。

糖尿病并发症:3000元

慢性肾小球肾炎:30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补偿期:6000元

肝硬化:4000元

活动性结核(2年有效):1800韩元

慢性病毒活动性肝炎:3500韩元

类风湿关节炎:2000元

强直性脊柱炎:2400元。

股骨头坏死的保守治疗(有效期3年):3000元。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000韩元

帕金森综合征:5000韩元

癫痫:3000元

严重精神疾病(包括:情绪障碍躁郁症

发作、情绪障碍抑郁症发作、躁郁症):2400韩元

支架术后抗凝治疗:50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5000元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7000韩元

血友病:7000元

布鲁氏菌病:3000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万元

心房颤动(有效期2年):1000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00元

肾病综合征:3000元

银屑病:2000韩元

运动神经元疾病:7000元

多发性硬化症:4000元

重症肌无力:5000元

真正红细胞增多症:7000元

高催乳素血症:4000元

干燥综合征:3000元

肺间质纤维化:3000元

两岸黄斑变性:2000元

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外来慢性病,每年补贴适用什么标准?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外来慢性病补贴标准(元/人、年)具体如下。

高血压并发症:1200元

冠心病:1800元

风湿性心脏病:1000元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800元。

糖尿病并发症:2300元

慢性肾小球肾炎:15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补偿期:3300元

肝硬化:2500元

活动性结核(2年有效):1200韩元

慢性病毒活动性肝炎:2200韩元

类风湿关节炎:1500元

强直性脊柱炎:1800元。

股骨头坏死的保守治疗(有效期3年):2200元。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00韩元

帕金森综合征:2200韩元

癫痫:2200元

严重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躁郁症、心境障碍抑郁症发作、双相障碍):1800韩元。

支架术后抗凝治疗2500韩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2000韩元

再生障碍性贫血:2500元

血友病:4000元

布鲁氏菌病:2500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500元

心房颤动(有效期2年):800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00元

问:去年报了慢性疾病,今年还要再报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吗?

a:慢性病申报的病种中,只有标明有效期的个别病种。

需要按照规定,每两年或三年再进行一次重新申报认定,其他病种只要去年申报认定为慢性病了,今年不需要重新申报,即可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

慢性病申报流程

问:如何申报慢性病?

答: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需由患者或代办人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步骤:关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的医保”-“我要办”-“慢病申报”,仔细阅读参保人员申请市政医保门诊慢性病须知的相关内容后,点击“确认阅读”,进入“慢病申报”信息填报页面。

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患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患者本人号码;申报医院1:可以选择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医院,进行认定,申报后不可更改。

在申报选项中,选择对应的申报病种。

注意:申报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需要在“申报医院2”处,选择大庆市第二医院、大庆市第三医院;选择代人办理时,代办人信息必须详细填写;仔细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问:在手机上填写完申报信息了,为啥提交不上去?

答:由于手机版本过低或是手机系统内存不足,会导致申报信息提交不成功的情况。

提醒这部分申报人群或是不太会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可以让家人帮助代为申报。

问:提交完信息了,怎么查看是否申报上了?

答: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点击“我的医保”-“个人中心”-“业务进度”,即可查看慢性病申请时间、申报医院及病种等相关内容。

申报咨询方式

问:可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的医院,有哪些?

答:“线上”申报后,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

今年可进行申报认定的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庆市第二医院(限定肺结核、肝炎、肝硬化以及布病患者)、大庆市第三医院(限定精神类疾病患者)。

除特殊疾病限制在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申报外,其他疾病可由参保患者,就近自愿选择申报医院。

问:到医院进行慢性病体检认定,都要带啥资料?

答:申报者需提供市(县)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诊断书、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问:什么时候带材料去医院进行体检认定?

答:在医院确定好体检时间后,申报人的手机微信端,会收到“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发送的慢病体检预约确定通知。

点击“通知”后,进入“慢病体检预约确认”界面,如能按时参加,点击“预约”,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和申报资料,到医院认定即可。

如不能按时参加,则点击放弃,并联系医院重新约定体检时间。

注意:各医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安排体检时间,申报人按预约时间参加认定,无论体检时间先后,都在统一认定、公示结果后,享受慢性病待遇。

申报信息提交后,如有其他疑问,可与申报认定医院联系。

问:认定为慢性病后,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最高额度及报销比例,执行什么标准?

答:慢性病认定限额及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别、病种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可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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