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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行申报个税】发现以前的报税错误,怎么更改?税金这五种情况申报容易出错

时间:2023-02-20 04:56: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财务人员申报员工工资税时发现以前申报错误怎么办?别急,教程来了!

01

以前的纳税申报错误

这样更改

第一步:开始修改

(1)进入扣缴单位,选择需要修改的“拥有税金的月份”。

(2)点击【综合收入申报】进入综合收入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申报】查看当前月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时才能开始更正申报。

(3)点击“更正申报”按钮开始更正申报,前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纳税所属期间的综合收入代扣申报单进行每月更正。

开始更正之前的期间(下一个拥有税的期间有申报成功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导出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提示纳税人保留替代路径并保存路径(默认桌面)。导出的每个备份文件都可以根据时间进行区分。如果需要取消/启用此功能,可以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修改申报备份”中设置。但是,如果因取消而无法恢复原始记录,税务机关必须自行承担后果。

步骤2:创建报告

点击[1填写收入和扣减额]将无法更正前期错误、添加个人和累计特殊追加扣减额。选择需要修改的结果项目。

需要修改的人双击相应的数据,进入编辑界面并更正错误的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必须去税务局。)需要删除的人选择相应的数据,然后删除。

步骤3:计税

完成对申报单本期数据的修改后,请单击“2计税”重新计算修改后的补充(退款)税额。

步骤4:建立排程

在[1收入及扣除填写]中填写“减免税”、“商业健康保险”或“税收养老保险”,就要在[填写3份表格]中补充浮标信息。

第五步:提交申报单和缴纳税金。

完成报告后,可以按照正常申报程序通过[提交4份申报书]功能提交。提交成功后,如果出现新的应征信息,就可以通过“纳税”菜单完成纳税。

如果提交时申报失败,则必须更正提示信息,然后重新提交或向税务机关处理。

步骤6:取消修改

在提交申报单之前,如果发现原始申报数据正确,可以单击“取消更正”按钮取消更正申报。但是,在成功提交申报单后,不能取消修改。如果需要使用原始申报数据,则可以查看系统自动备份的原始申报记录。

注意!

(1)预扣客户端不支持对2019年8月(含8月)之前的拥有税期间进行预扣更正。

(2)税务机关更正后,税务机关的原始申报数据不会更新。[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在“综合所得税”中设置为“在线计税”,以便今后月份申报时累计数据可以在更正申报后计算为最新数据。

(3)上个月更正申报时,后月月每个月都要更正。如果不按月更正,后月申报时将无法获得准确的累计数据。

(4)更正申报后,如需退税(到达),税务机关将前往税务机关申请误收(到达)税业务。

(5)修改月在税务机关修改,或者税务机关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应当到税务机关修改。

(六)员工已办理所属年度综合收入汇结算的,与该年度相关的月更正申报;

到柜台办理更正。

(7) 扣缴客户端支持扣缴单位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量更正,也支持仅对有错误的员工进行个别更正。

(8) 在更正申报时,向更正申报所属期存在异议申诉属实的员工发送更正核实信息,需要员工确认后方可更正。

02

规避!

个税申报常见的5种出错情形

情形一: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用再申报个税。

正解: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合伙企业任职,取得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情形三:在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本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企业)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对员工家属提供以免费旅游,不需申报个税。

正解:

对员工家属提供以免费旅游,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04〕11号规定: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记入“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业雇员之外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记入“劳务报酬所得”。

情形五: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解:

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3

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为:

2、 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04

收藏!

个税最全税率表

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四、 经营所得税率表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

申报方式:

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独申报适用税率表

综合申报适用税率表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厦门税务、小陈税务08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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