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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课题申报】从3月1日开始!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安排来了。

时间:2023-02-19 12:59:1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月8日发布了《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此次年度示范互联网申报宣布,“全国教育科学计划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是此次申报唯一的互联网平台,将于2022年3月1日0时至4月1日24时在线开放。和小编一起看公告全文——

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

企划课题申报公告

经全国教育科学计划指导小组批准,现公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2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关于申报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计划课题的事项如下:

一、坚持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计划课题申报和审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坚持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指导作用,推进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繁荣我国科研事业,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第二,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计划课题,要注重反映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创新意识,指明正确的方向,拿出反映国家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独创性和高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着眼于教育发展的全局、战略、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高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者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能承担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导师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者必须获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如果没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课题等,不需要专家的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应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否则,将被视为违规举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接纳海外研究人员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车站,博士后人员可以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博士需要在所在博士后工作站上申请,在职后博士可以在所在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上申请。

第四,申请者所在的部门必须在相关领域拥有比较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可以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承诺信用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向兼职单位申报国家教育科学规划任务时,兼职单位应审查兼职人员正式雇佣关系的可靠性,承担项目管理责任,并承诺信用担保。

五、设置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和重点(包括重大和重点委托项目)课题几个。每个主题原则上只确立一个课题。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计划领导层确定。

六、2022年继续设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员,围绕西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西部教育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西部项目设置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课题,与年度项目一起申报审查,申报时不必另外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管理办法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计划的国家一般或国家青年的课题管理要求执行。

七、今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设立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有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方法、支持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计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研究年限为一年,研究成果应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人可以就香港、澳门、台湾教育的重点问题申报自制课题名称。

8、2022年只设置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没有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人,其名称应与导游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要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被认为是自动放弃。流动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是申请人自己编写的课题名称,鼓励研究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自制课题名称的表达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要引起模糊或争议。

9.课题申报范围包括14个学科。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所列学科分类代码填写该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为“优先准入”

10、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计划课题将继续进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委内部司局、直属单位、部委共建高校要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要减少同类评选的重复申报。

11.申报课题的资金限额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为60万韩元,重点课题为35万韩元,一般课题为20万韩元,青年课题为20万韩元,西部课题为20万韩元。教育部的重点课题是5万韩元,青年课题是3万韩元。申请人应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我的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

预算。

十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五、所有申报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

十六、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八、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3月1日零时至4月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十九、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省部级管理单位需在2022年4月15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省部级管理单位公章。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二十、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

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省部级管理单位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办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来源:微言教育)

编辑:白天

审核: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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