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句开始之前,我们来看一个场景。
2019年的一天,一家企业收到了对该企业进行核查的海关核查通知书。核查范围是调查该企业近三年一般贸易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海关在审查申报证书时没有发现异常,进口货物都是CIF广州。但是,在审查财务资料时,该企业发现有定期将香港支付到国内目的港的海运运费。进一步调查后获悉,该公司的进口货物全部从香港转移到驳船上,然后转移到广州目的港,按规定只支付从外国工厂到香港的运费,驳船的二次运费由买方承担。因此,海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第5条规定,二次运输费用也应包括在完税价格中。企业申报价格不完全,有逃税嫌疑,将移交逮捕部门处理。
最终,企业补充了税金,受到了行政处罚,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影响。
我相信,受到处罚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这种局面是任何企业都不想看到的,但研究其背后的原因仍然有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1.企业内部沟通中断
财政定期支付运费,负责关务的同事不知道。与采购同事签订的外贸合同、合同条款相关的风险不清楚。特别是关于关贸的。部门之间沟通中断,无法共享信息。
2.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
如果香港属于我国的“边境”,则属于独立的“关境”。我们所说的“出入境”通常是指“出入我国关境”,所以货物到达香港还不是到达我国关境。第二,人们不熟悉甚至不理解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海关法规。
3.人员的关务危险意识不强
在货物清关过程中,只要求尽快释放货物。对申报的证明、信息是否规范、准确、完整不太关心,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4.自我检查机制的不足
定期自检机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小问题逐渐积累,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这也是企业容易忽视的地方。很多企业认为公司一直这样运营,没有问题,所以肯定是合法合规的,所以不需要定期自查。
对此,橙心(OLO)www.olo想说:
1.现在通关时效的上升并不意味着海关监管的放松。后续海关稽查的细致监督力加上“大数据”分析,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危险认识必须牢记遵守规定是正确的道路。
2.并不是说这段时间形成的“举报习惯”或“没有问题的做法”是正确的,这也是很多企业普遍的心态。当然,除非申报的税号得到海关的分类事先判决或经第三方专门机构批准。否则,最好再检讨一下。
3、要求定期自检或第三方定期合规审计,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规避风险,防止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下降,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4、企业要共同抓住业绩和风险。一个企业的业绩发展无疑非常重要,但风险控制也同样重要。一起前进会让企业走得更远。
文章最后给我一个温暖的提示。
最近,根据企业反馈,税务局要求海关检查通过香港转船进口商品的企业,申报在香港转船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吊装费、移动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等运营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第5条,上述相关费用包含在完税价格中,必须向海关申报并纳税。因此,为了避免贵公司因报告遗漏而造成不必要的危险,橙心(OLO)www.olo再次提醒贵公司。
你家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申报完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