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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报财产】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些要点你get了吗?

时间:2023-02-19 08:36: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你知道吗?财产税及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面实施。

记者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为深化“房管服”改革,优化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四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追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单综合试点。

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什么要报间接税?怎么申报?请逐一回答你感兴趣的这些问题。

Q1: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地说是“合并申报单,每票多税”。

纳税人申报多项财产和行为税时,可以在一张纳税申报单上同时申报。简化向纳税人提交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纳税时间。

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纳税范围包括城市土地税、房地产税、车道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草税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单合并,不在综合申报范围内。

Q2:为什么要报间接税?

首先,优化税收程序。综合申报有助于优化申报流程,将10个纳税申报整合到一个入口,解决“入口多、表格多、数据重复收集”等问题。

二是减轻运营税负担。新申报可以自动预填现有数据,大大减少纳税人申报负担,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的概率。

第三,提高运营税的质量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较、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以有效防止申报、误报,保证申报质量。

Q3:怎么报税?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各税金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报税前,首先要保持税源信息。信息没有变化。确认后直接报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申报《税源明细表》数据更新维护后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费申报3354

在新开设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表格中,附加税申报单与附加税、消费税申报一起完成了附加税申报。

Q4:如何提供税源信息?

对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性填写,长期有效”。

例如,假设一家企业每季购买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8月15日工厂,季度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企业可以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的任何时间填写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源日程,只要工厂不发生转让或损坏等变化,就可以申报。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立即编制或申报税源明细表时报告所有税源信息。

例如,一家煤炭企业分别在8月5日、10日和15日销售应税煤炭并收取价格,当天可以立即填写资源税源日程,也可以在申报期结束前一并报告税源信息。

Q5:需要一次性申报吗?

合并申报不强制一次性申报全部税金,纳税人可以一次性或单独申报当期税金。

Q6:各纳税期限不一致,可以进行合并申报吗?

可以进行合并申报。

限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金——例如,一家企业每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每月缴纳印花税,就可以在4月征缴期间将第一季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和3月的印花税相加。

限期申报、依次申报的税金——例如,如果一家企业每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收期间,该企业可以将第一季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的耕地占用税相加。

Q7:合并申报会影响房地产交易税申报吗?

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后,房地产登记税相关申报表格仍可继续使用。

Q8: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进行合并申报。

从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四个省市开展了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申报单一体化试点。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1年适时从全国推出。

资料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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