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公告
从2021年3月1日开始
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结算
这次折算引起了很多网民的关注
一些网民说:“不退不补。”
谁能不处理呢?
应该由谁来处理?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换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折算:
每年折算需要补税,但综合收入收入每年不超过12万韩元。
每年汇算清缴要补充不超过400元的税金。
年度预付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
两类纳税人要办理年度换算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年度折算:
预付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综合收入收入全年超过12万韩元,补充税额必须超过400元。
那必须要做的纳税人该怎么办?
“个人所得税”app,了解一下~
不做
步骤1:从应用市长/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阶段:打开应用程序,点击“2020综合收入年度汇兑”
步骤第三步:单击“开始申报”,然后按照流程说明完成操作
(来源3360央视新闻)
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