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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个税申报】2023年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申报操作办法

时间:2023-02-18 21:13: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3年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申报开始了!

郑浩在APP上执行任务时,任务参考内容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第二年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处理特别额外扣减,并应在每年12月确认第二年获得特别额外扣减的内容,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能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从第二年1月开始停止扣除,纳税人确认后处理特别追加扣除。为了做好2023年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工作,2023年继续享受特别追加扣除政策,现就2023年特别追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确认2023年享受的特别追加扣除内容。

2.如果工作人员不及时确认,将从2023年1月开始停止扣款,工作人员确认后,将处理特别追加扣款。特别提醒:确认2023年特别追加扣除额时,有需要修改的项目。1我想修改2023年老人抚养、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率。老年人于2022年死亡,2023年不能申请老年人抚养特别追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特别追加扣除,2023年由对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代扣除的情况,即2023年不申报住房租金,申报住房贷款利息,2023年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申报住房租金。

具体程序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登录并更新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3年特殊追加扣除,如下图所示。

打开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自动或手动更新到最新版本,打开主页后单击照片中的[2023年开始特别追加扣除],进入图3界面,然后单击“确定”。

场景1: 2022年填写并享受了特别额外扣除额,2023年继续以2022年为基准申报。

(1)单击“确定”,然后跳到下一个界面。

(2)第一步[获取一个按钮]按钮,选择弹出选择扣除年度,[2023],然后单击“确定”。

单击 (3) [确定]后,请确认2022年度报告中有特别额外扣除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弹出对话框。请选择“确定”。如果2022年没有填满,则弹出窗口中没有填满2022年特别追加扣除额,因此不能带入。

2022年,正在填写和享受特别额外的扣除额。点击[确定]后跳转到下面的界面,点击下图上方的[点击确认]时,根据上面的“特别提醒”,确认各额外扣款的扣款方法、扣款率(如子女教育父母双方扣款率是否有变化)、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等。

如果没有变更,您可以直接按一下「确认按一下」。

如果有修改,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单击修改项目右侧的箭头进入

入详情页,进行信息修订(若在2023年度不再享受某项附加扣除,可在详情页下方选择【作废】),修改后返回该界面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若存在注有“已失效”状态的扣除项,证明享受该项减除的时间已到期或无法继续享受,在【一键确认】前,需将失效项进行删除。

(4)系统再次提醒,根据提示点击【确认】。

(5)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如果需要查看记录,可以在首页界面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切换年度查看填报记录。

情形2:2023年在2022年的基础上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3年1月购房开始还贷,首次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填写住房贷款利息信息。

先按情形1操作后,增加以下步骤:

点击首页中【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在跳转的页面中根据个人情况点击相应的符合项,点击后在弹出的“选择扣除年度”选择【2023】年。

然后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信息的填写:

填写完成后,可再次进行查询操作,选择2022年度,以确定所有信息已经全部录入。

情形3:2023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参照情形2中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进行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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