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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申报目的】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15:15: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普通本科大学: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会“青年红色梦想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复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稿馆员(2019) 8号),省教育厅决定在2019年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一、总体要求

完善体系。按照以兴趣为中心、自主实践、重视课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学校三级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实施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b)种植精品。以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支持优秀项目为重点,组织合格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梦想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大昌项目包括三种类型:

(a)创新性培训方案。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计划。本科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一个或多个具体作用,通过制定事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营、参与企业实践、编写创业报告等,发挥一个或多个具体作用。

(c)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领导下,采用了事前创新训练计划(或创新实验)的成果,提出了具有市长/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开展了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三种类型的项目都可以在申报单上标注为“青年红色梦想旅行”项目。结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农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相一致。省级入港将向“青年红色梦想巡回”项目倾斜。

三、项目管理

申报限额。省级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申报限额包括“青年红色梦想旅行”项目数,创业实践项目每所学校申报数不超过2个。学校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顺序。

(b)供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可根据“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改革专项”经费统筹分配情况。根据创新训练计划和创业训练计划,平均1万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目的财政支出标准,为“国创计划”项目提供经费支持,高校按不低于133601的比例筹措资金。

地方高校的项目由学校自行筹措资金,根据省级创新培训计划和创业培训计划,按照平均5000韩元以上、创业实践项目平均1万韩元以下的标准提供资金。推荐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为1万韩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为5万韩元/项目赞助。

四、参与“青少年红色梦想之旅”活动的推荐项目。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会“青年红色梦想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复精神,教育部和教育厅将开展范围更广、水平更高、深度更深的“青年红色梦想之旅”活动。

各高校应组织开展与农村振兴扶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参加“青年红色梦想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专业大学生和企业家、社会工作者等参加“科技中国分队”、“健康中国分队”、“幸福中国分队”、“教育中国分队”、“法治中国分队”

五、相关要求

(1)大创项目以本科生为对象,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造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进行自主研究。

(2)每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3)根据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实施体系的要求,省教育厅统一提交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

(4)省教育厅根据相关高校的工作基础,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中选拔1/3以下优秀计划参加国家级计划。

(5)各高校应组织2017年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验收。验收情况将成为2019年省级入港的重要参考。

(6)项目经费由负责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能使用,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六、提交资料

(一)申报材料。

1.学校项目申报公文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青年红色梦想旅行项目各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青年红色梦想旅行项目各装订一份)。

3.《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4)。

4.2017年度项目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经费支持、使用)

及验收结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一式一份。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三)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并发送材料1、3、4的电子版至邮箱1207161941@qq.com。

(三)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杨海波 电话:029—88668917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李铁绳 电话:029—88668917

西安工程大学联系人: 乔晓荷 电话:029—62779182

邮箱:1207161941@qq.com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西安工程大学教务处(教学主楼1015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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