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节后复工、返航、返校高峰的到来,及时全面掌握完全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更好地开展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正在全面推广“完全人员申报”工具。
需要有人申报吗?
疫情防控需要广大市民的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和积极协助。不管是已经在万,还是回到万,所有新来万的市民都要申报疫情防控信息。
申报的疫情防控信息包括最近一个月是否离开了万、是否返回了万、是否新进入、万情况(时间、车辆、出发地、路径地)、健康状况、医疗观察情况等。
申报责任主体是什么?
为了及时全面收集完人员的疫情防控信息,从居住和从业两个层面实施举报责任主体。
从从业角度,包括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市长/市场主体(工厂企业、个体户等)等。
从居住角度来说,包括出租人、管理人、住宅小区、商场的房地产服务企业、村庄等。
以上责任主体应主动通过现场申报、扫码申报等方式,如实申报完种业、居住人员的防疫信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复工市场主体、租赁住宅在3天内完成申报。村(社区)和住宅区、商场的房地产服务企业在一周内完成了申报。所有新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申报。
个人怎么申报?
广大的市民群众
申报。申报
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确认疫情防控信息时,请广大市民积极合作,自愿如实提供。
不输入信息或欺骗信息会产生什么后果?
1故意隐瞒、隐瞒本人或亲属疫区旅行社、传染病日程、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预防罪”等方式追究刑事责任。
2事业单位、村(社区)、房地产小区、市长/市场主体等管理人员、直接负责人拒绝执行相关预防措施。承租人、管理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及时报告传染病重点地区,拒绝与政府及社区相关人员合作,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予重罚,造成后果,构成犯罪,依法妨害传染病预防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1案例1:
2月8日,东莞市海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无视政府疫情防控公告和村里多次催促警告,没有按规定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隐瞒主要传染病发生地区的住户信息。小区封闭型管理不善,保安人员离开座位,检查卡点形同虚设,对出入人员没有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筛选。小区公共部位不能清洁消毒,进行内部保护的人房、物房、技术对策严重不足。
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温某和职员霍某在行政拘留5日受到处罚。
2案例2:
1月21日,完成街一个小区业主黄某某娜(女)阿姨等7名亲属在传染病发生地暂住黄某娜(黄某)家。黄毛娜在1月25日至27日小区房地产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调查、调查时隐瞒了这一情况,没有报告。
2月3日,黄毛娜中有一人被诊断为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截至2月13日,黄毛纳和他的8名亲属中有3人确诊,5人在医学观察点被隔离观察。
黄某涉嫌不执行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如实报告家中有传染病发生地人员的情况,与亲属外出,因传染病扩散而危害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立案调查。
信息的安全性能如何得到保证?
市民申报的数据信息都集中在市政府的数据中心,日常工作中进行申报信息查询、数据对接等维护处理时,为了个人信息安全,会保留完整的记录。对非法泄露公众个人信息的责任主体和防疫工作人员一律严格依法处理。
怎样才能避免扰乱民众?
为了尽可能避免打扰民,万人防疫信息申报以自主申报为主,主要采用手机扫描码申报方式。
资料来源:东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