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股公告
为了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培养锻造党中央安心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素质法院队伍,利用《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法官培训条例》 《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典型案例加强开展案例教学的必要要求,在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班、中国法官培训网、最高人民法院云课中综合使用。
1,招募原则
(a)政治性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坚定把握“努力在所有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定把握正义为民、正义司法工作主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捍卫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最高政治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推进政治统领、服务大局,推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深入,系统权威走进教材,生动地进入课堂,深深铭刻在刻骨铭心,教育博大精深。
(b)科学
按需教育、精确训练、分类分级、全员训练、严格管理、坚持统一规范、注重实战、务实、注重实效、深化教育训练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训练质量、提高法院干部能力质量、加快推进法院团队革命、正规化、专业化、专业化
(c)实用性
能很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国情,特别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联系学生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真正解决学生对实践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疑惑,有效地发挥理论教育和培训干部的作用。 (以英语发言)。
二、申报要求
(a)讲师要求
课程讲师应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层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法律实务领域优秀。
(b)申报程序
1.这次征募活动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个人申报者必须得到有关机构的同意。
2.申报人应根据《课程申报表》所列课程范围申报过程完整填写《课程申报表》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审核课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方向正确,符合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各项要求,填写《课程审查证明》
(c)提交要求
申报时,每位讲师最多申报5堂课。
申报的时候要提交以下资料。
1.案例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书
2.授课案例、授课计划书、授课材料(PPT、视频或音频材料)
3.课程审查证明书
4.推荐材料或获奖证明(可选)
三、评价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将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案例教育优秀课程审查委员会,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3日对申报过程进行审查。
四、设定奖项
此次征集案例教育优秀课程50强。其中一等奖10人,每次讲座10000韩元;二等奖15人,每次讲座6000韩元;三等奖25人,每次讲座3000韩元。
五、提交的期限和方法
提交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17时,邮寄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北京市丰台区南沙环书,邮编:111号:100070电子邮件:sfalyjy@126.com)。
六、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杨晓燕电话:67559356
吴正芳电话:67559677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0年1月18日
编辑:王磊
排版:孙丽
评委:恩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