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
10.某啤酒厂同时生产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劳动节促销期间,直销了200吨甲流啤酒,获得了80万元的收入。直接销售300吨乙类啤酒,获得进口75万韩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组成的礼盒,收入为12万韩元(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含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据悉,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率为每吨250韩元,乙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率为每吨220韩元。这家啤酒厂上述业务应得的消费税为(B)万元。
A.12.45
B.12.5=200250 300220 18250
C.12.60
D.12.65
[分析]纳税人将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构成一揽子消费品销售,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或销售数量对应税消费品适用最高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税率征税。
11.某酒厂于2021年12月生产了新的粮食白酒,用作广告样品0.8吨,据悉该白酒没有同类产品出货,生产成本为每吨40000韩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韩元,比例税率为20%。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d)元。
A.8600
B.8800
C.9600
d . 9800=0 . 8100020 . 5[0 . 840000(110%)800](1-20%)20%
注意[分析]吨和克的转换。1吨=1000公斤,1公斤=500克2。从量税=0.8100020.5=800(人民币),从价税=[0.840000(1 10%)800]LIN(1-20%)
2.运行复合计税方法,计算税务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配置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数量统一税率)(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数量统一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率自产数量定额税率
2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于2022年1月从国外进口香烟300标准箱(每标准箱250支,每标准箱200支),支付采购价格2,000,000韩元,到达我国海关运输点前运输费20,000韩元,保险费8,
A.1,107,257.14
B.2,072,945.45
C.1,073,571.43
D.1,439,212.5=150 300 (2,000,000 20,000 8,000 405,600 150300)(1-36%)
[解释] (1)关税完税价格=2,000,000 20,000 8,000=2,028,000(元),关税=2,028,000
(2)确定适用于进口烟草的消费税税率:每标准进口烟草的价格=[(2,028,000,405,600)LIN(300250)0.6]LIN(1-36%)=
(3)进口烟草消费税=150 300 (2,028,000 405,600 150300)LIN(1-36%)36%=45,000 1
24。中国公民刘女士于2022年3月首次通过跨境电商购买了3只高级口红,关税完税价格(不含税实际交易价格)为510韩元。假设口红进口关税率为20%,消费税率为15%,不超过年度交易限额,刘女士应对上述行为缴纳的税金总额为(B)元。
A.124.4
b . 117 . 6=510%(1-15%)13%70% 510%(1-15%)15%70%
C.115.14
D.142.8
刘女士购买的口红不超过一次性5000韩元的限额,不超过26000韩元的年度交易限额,关税税率为0%,但必须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税额可以享受70%的折扣。
应用增值税=510 \(1-15%)13%70%=54.60(元)
消费税适用=510(1-15%)15%70%=63(元)
总税额=54.60 63=117.60(人民币)。
25.某黄金珠宝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2月以零售翡翠手镯获得零售收入55000韩元。零售包金手镯,获得零售收入5000元;零售18K黄金珠宝首饰,获得零售收入50,000元。以折价的方式销售24K足金首饰,实际上获得了零售额70000韩元(已扣除30000韩元的黄金首饰折扣金)。那个月购买黄金宝石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了增值税18800韩元。
>该珠宝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A)元。
A.7217.69=(55000+5000+50000+70000)÷(1+13%)×13%-18800+(50000+70000)÷(1+13%)×5%
B.7482.06
C.9130
D.10046.17
【解析】当月应缴纳增值税=(55000+5000+50000+70000)÷(1+13%)×13%-18800=20707.96-18800=1907.96(元)
应缴纳消费税=(50000+70000)÷(1+13%)×5%=5309.73(元)
合计纳税=1907.96+5309.73=7217.69(元)。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征收范围:
27.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解析】选项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选项C: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除外)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选项 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28.2022年3月,某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25标准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14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销售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7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D)万元。
A. 12.08
B.9.78
C. 8.23
D.11.88=(50+30)×11%+(25+14)×250/10000+(50+20)×13%-7
【解析】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总机构应就总分支机构的卷烟批发销售额和销售数量计算缴纳消费税,但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各自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核心考点是卷烟批发企业纳税地点的规定。
总机构应纳消费税=(50+30)×11%+(25+14)×250/10000=88+0.98=9.78(万元)
总机构应纳增值税=(50+20)×13%-7=2.10(万元)
总机构合计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9.78+2.10=11.88(万元)。
二、多选题
5.以下按照“其他酒”10%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ABC)。
A.以蒸馏酒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
B.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
C.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
D.调味料酒(不属于征税范围)
E.果啤(按啤酒征税)
提示:
(1)啤酒出厂价的计算不包含增值税和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
(2)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照啤酒征收消费税。
(3)果啤、啤酒源按啤酒征税。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4)其他酒。
【其他酒的范围】
指除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葡萄酒适用“其他酒”子目,调味料酒、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于配制酒(如“药酒”和各种调制酒),要根据酒精度数等标准判断:
①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照“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高于38度的,按照“白酒”征收消费税。
②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照“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高于20度的,按照“白酒”征收消费税。
③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3.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BDE)。
A.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B.经营单位同时零售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的,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单独计价、单独核算,不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征税
D.纳税人采用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E.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4.下列关于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E)。
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C.金银首饰的清理、修理收入应该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D.纳税人采用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同类新金银首饰的(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E.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征收消费税
【答案】AE
【解析】选项A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选项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选项C:金银首饰的清理、修理收入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5.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DE)。
A.翻新改制首饰征收消费税但修理首饰不征消费税
B.金银首饰和镀金首饰均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人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E.用于职工福利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答案】ACDE
【解析】选项ACDE:符合金银首饰消费税的有关规定;选项 B:镀金首饰不属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
(二)
位于市区的甲高尔夫球具厂(以下简称“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成品成本中外购比例60%,2022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 42 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木验收入库后,当月又将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高尔夫球具厂加工成木制杆头,双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注明甲厂收购原木的实际采购成本金额,并注明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厂收回木制杆头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向丙高尔夫球具厂外购一批高尔夫球杆的金属杆身,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200 万元、增值税 26 万元。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的50%领用连续加工进行烤漆;30%以22万元(不含税价)销售给另一家高尔夫球具厂;领用当期外购杆身的90%,与自产握把组合成成套产品。
(4)当月销售自产高尔夫球具1200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5)当月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0套赞助某国际高尔夫大赛;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套用于本厂职工奖励。
(6)当月末盘点,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产成品一批,账面成本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10%,成本利润率10%;所有符合规定的发票均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A)万元。
A.31.94
B.31.76
C.31.82
D.32.05
【解析】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①外购原木进项税额=42×10%+2×9%=4.38(万元)。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基本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
②外购杆身增值税进项税26万元。
③委托加工加工费进项税1.56万元。
当月发生的进项税合计=4.38+26+15.6=31.94(万元)。
2.甲厂当月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为(D)万元。
A.1.04
B.0.80
C.0.77
D.0.62=8×60%×13%
【解析】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金额=8×60%×13%=0.62(万元)。
3.甲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B)万元。
A.34.36
B.35.40=[450+450÷1200×(100+10)+22]×13%-31.94+0.62
C.37.10
D.38.31
【解析】计算甲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高尔夫球具的销售额=450+450÷1200×(100+10)+22=450+41.25+22=513.25(万元)
销项税额=513.25×13%=66.72(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66.72-31.94+0.62=35.40(万元)。
4.甲厂当月委托加工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D)万元。
A. 5.33
B.5.42
C.5.58
D.5.76=[42×(1-10%)+2+12)]÷(1-10%)×10%
【解析】计算甲厂当月委托加工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因为受托方乙厂没有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原木的实际采购成本的计算: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0%的进项税,剩余(1-10%)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2万元运费也要计入采购成本。材料成本=42×(1-10%)+2=39.8(万元)
委托加工杆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10%)=57.56(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木制杆头被代收代缴消费税=57.56×10%=5.76(万元)。
5.甲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A)万元。
A.28.72=450×10%+450/1200×(100+10)×10%+22×10%-5.76×(50%+30%)+200×90%×10%
B.28.99
C.29.25
D.29.36
【解析】计算甲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22万元>57.56×30%),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甲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5.76×(50%+30%)+200×90%×10%=22.61(万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450×10%+450/1200×(100+10)×10%+22×10%-22.61=28.72(万元)。
6.以下表述正确的有(ACD)。
A.乙高尔夫球具厂代收代缴甲厂消费税时,应同时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B.乙高尔夫球具厂代收代缴甲厂城建税时,应使用甲厂所在地7%的城建税税率
C.乙高尔夫球具厂代收代缴甲厂城建税时,应使用乙厂所在地5%的城建税税率
D.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连续加工高尔夫球具销售的,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并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委托加工已纳的消费税
E.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对外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解析】选项B:乙高尔夫球具厂代收代缴甲厂城建税时,应使用乙厂所在地5%的城建税税率。选项 E: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