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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从6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财税新政

时间:2023-02-18 08:12: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保留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可以发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明确合格的制造业等行业大企业,从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间开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库存退税。

2.部分轿车车辆购置税减免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对于购买日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以下排气车辆,

外贸企业,处理出口退税会更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制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公告》从2022年6月1日起,规定简化出口退款(免税)纳税提交资料,扩大出口退款(免税)纳税通知服务。从2022年6月21日起,简化出口退款(免税)税的处理流程,简化方便出口退款(免税)税的处理方式,改进出口退款(免税)税汇款的管理。

4.6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多项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地。

《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包括企业救济、福山复市、稳定外资外贸、促进消费投资等50项政策措施,并实施了多项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

5.本市2022年4、5、6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6月30日

为了全力配合本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4、5、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对按月、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将4、5、6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6月30日。

6.本市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6月30日

为全力配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对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到6月30日。

为全力配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本市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税推迟到2022年6月30日。

资料来源:上海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国际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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