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新的税收政策折扣下,每月、每季交税会好吗?
3月31日,税务机关正式宣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但这不是“免赔额”,而是“征用点”。也就是说,在一定纳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规定的限度,就要全额纳税。
那么是按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比较好?首先来看两个例子32
案例1:
成都某商务公司,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1月销售额11万韩元,2月销售额13万韩元,3月销售额20万韩元。
如果选择按月申报税金,1月和2月的月销售额都低于15万韩元,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3月份销售额超过15万韩元,所以最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3%减去1%,需要缴纳20万x1%,即2000韩元。
但是,如果该公司选择每季申报税金,1月2月3月的收入总额为44万韩元,低于季度销售额45万韩元,根据最近的政策,第一季度可以免除增值税。
从这个时候可以看出,对这家公司来说,每季申报更划算。但是季度申报适合所有企业吗?
案例2:
成都一家食品公司身份也是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额14万韩元,2月份销售额14万韩元,3月份销售额20万韩元。
如果该公司像上一家公司一样选择按月报税,1月和2月的销售额不到15万韩元,因此可以获得免纳增值税政策。3月份销售额为20万韩元,按照最新政策从小规模纳税人3%计算为1%,需要缴纳20万x1%=2000韩元。
但是,如果该企业选择每季申报税金,1月2月3月收入总额为48万韩元,超过季度45万韩元的增值税征收点,则需要缴纳增值税48万x1%=4800韩元。显然,对第二家企业来说,每月报税比每季报税更划算。
所以,要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估算每月、每季的平均销售额(以发票为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您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任何时候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更改纳税期限,但在选择更改纳税期限后,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不能再次更改。